香港裁员需要支付强积金吗
强积金(MPF)全称是强制性公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香港裁员需要支付强积金吗 ,是香港政府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香港裁员需要支付强积金吗 的一项政策香港裁员需要支付强积金吗 ,除少数个别人士获豁免外,强制18至65岁香港就业人口,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雇主及雇员双方共同供款成立基金,雇员要到65岁后或个别原因,可取得供款,以作退休之用。
在香港一般来说,雇用员工不论其工作性质,只要员工持续受雇60天或以上,都会受到“强积金”(MPF)的保障。
作为雇主必须要为员工参与强积金计划,雇主每月要为雇员支付月薪的5%作为强制性供款到员工的强积金户口,上限为$1,500。而当员工的月薪超过$7,100也需要在薪金内扣除5%作为供款,同样上限为$1,500。就算是暑期工,只要是连续受雇60天或以上,也同样会受到强积金制度的保障。
在香港,商业医疗保险并非强制性的政策。因此大部分的企业除了强积金和工伤保险都不会有额外的社保保障,不少公司会将这些人力资源管理的业务外判给企业包办,以节省时间和人力。
香港的强积金可以灵活投资基金,有回报有亏损,存在一定风险。
香港的强基金一般有3种提取方式,到达退休年龄可分次提取,可一次性提取,也可继续保留在户口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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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强积金的详细问题强积金是以雇佣为基础的退休保障制度。除部分获豁免人士外香港裁员需要支付强积金吗 ,不论香港裁员需要支付强积金吗 你是雇员或自雇人士香港裁员需要支付强积金吗 ,凡年满18岁至未满65岁香港裁员需要支付强积金吗 ,并通常在香港居住和工作,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在强积金制度下,雇员可以是一般雇员,也可以是临时雇员。在雇佣合约下连续受雇不少于60日的人士,不论是全职或是兼职,均属一般雇员。
从事饮食业或建造业,雇主按日聘用,或受雇期少于60日的人士,均属临时雇员。不论雇用期长短,饮食业或建造业的雇主均须安排临时雇员参加强积金计划。
如不是以雇员身分工作(即为自己工作) ,而入息源自生产货品或提供服务的人士,便属自雇人士。
香港人说的强积金是什么意思?“强积金” 全称是 “强制性公积金” 香港裁员需要支付强积金吗 ,强积金是一个社区词香港裁员需要支付强积金吗 ,仅在香港地区通用香港裁员需要支付强积金吗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是香港特区政府推行的一项强制性退休计划,任何18-65岁在职人士都需要参加该计划,以协助本港的就业人士安渡退休生活。
雇主和雇员均需供款,标准为“有关所得”(包括当月薪金、佣金、红利、津贴等)的5%。自雇人士供款标准为自香港裁员需要支付强积金吗 我收人的5%。供款标准还依收人水平高低有特别规定,如月收人不足4000元者,雇员可免于供款,但雇主仍要供款;而对于月收人高于20000元者,供款额以2000元为高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