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被别人损坏不赔
损坏东西被别人损坏不赔 他人物品拒绝赔偿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对方是故意毁坏,并且数额比较大,那就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另外对方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有人把我东西弄丢了不赔,我可以用法律制服吗?有人把东西弄丢东西被别人损坏不赔 了赔不起,因为他人的故意或者过时导致财物损毁灭失的,受害人可以与弄丢的人协商解决,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不能赔偿协商解决的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分析
首先,按照正常的思维逻辑,弄坏东西被别人损坏不赔 了别人的东西就应该照价赔偿。如果不进行赔钱的情况下,就是一种损坏别人家财产的一种行为。如果涉及到法律层面,就是属于破坏财产。其次,要正确的对待损害别人家东西一定要及时的。和人家商量按价赔偿,这是一种非常有道德的行为。一旦自己蛮横不讲理而不弃赔偿,那么涉及到法律层面,有可能会被追究罚款,而且呢还要照价赔偿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损坏他人物品拒绝赔偿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对方是故意毁坏,并且数额比较大,那就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另外对方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对方拒绝赔偿,可以报警,也可以就赔偿部分请求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在调解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裁定并启动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别人弄坏你东西耍赖拒不赔偿怎么办?别人弄坏东西耍赖拒不赔偿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此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可以主张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对方耍赖不赔偿,可以先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的流程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然后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对于被他人损坏财物怎么计算赔偿数额,首先被损害人应该自己评估大概的数额,因为法律并没有对财物损坏赔偿的计算标准作出规定。如果是数额较小的,比如3000元以内的,最好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数额较大,例如超过5000元或者超过三次毁坏财物的,这个时候对方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了,此时应该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能返还原物的,要返还原物;原物损坏但能修复的要尽量修复。其次,修复后影响其质量和价值的,应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东西被别人损坏不赔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东西被别人损坏不赔 ;(二)有明确的被告东西被别人损坏不赔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损坏别人的东西是否一定要原价赔偿?损坏别人东西被别人损坏不赔 的东西不一定需要原价赔偿,需要根据物品本身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财产损害的赔偿根据相关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东西被别人损坏不赔 ;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一般情况下不会按照原价,而是按照案件发生时的市场价,进行赔偿,如果是赔偿全部这个赔偿是不记损耗的按照全新价赔偿,赔偿后如果东西没有特定的那么物品归赔偿人所有,如果东西是特定的比如是限量版,或者是手机里有重要资料等等原物品所有权归被赔偿人所有。 还有就是未保价物品丢失或者损毁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资费的三倍。如果是未保价的贵重物品丢失的,可以要求原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