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伤保险医疗费赔偿范围
一、 社保 工伤待遇 处理包含哪些赔偿项目? 社保工伤待遇处理包含的赔偿项目有:治疗 工伤 的 医疗费用 和康复费用社保工伤保险医疗费赔偿范围 ,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 医疗费 、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和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护理费 ; 劳动能力鉴定 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等内容。 二、相关内容拓展 1、工伤医疗康复类待遇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社保工伤保险医疗费赔偿范围 ,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和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但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其次,治疗工伤的费用应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最后,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按照基本 医疗保险 的相关规定处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3)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的50%、40%和30%。 (4)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配置辅助器具、享受生活护理费、延长 停工留薪期 、享受 伤残 待遇等的重要前提和必经程序,因此产生的劳动能力鉴定费也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 》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的负担问题,各省规定也不尽相同。 2、辅助器具配置待遇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矫形器、义肢、义眼、义齿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伤残待遇 (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 十级伤残 的,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 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本法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列入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增加了工伤保险制度对用人单位的吸引力。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 伤残等级 的,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向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数额为规定月数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并且是一次性支付。按照最新政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级别不同,分别为7-2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前述标准高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高出3个月,五级、六级高出2个月,七至十级高出1个月。 (3) 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基金需要负担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又称为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对该类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社保工伤待遇赔偿的项目在相关的法律中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各项子项目的赔偿的标准也有具体的指出。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需要先行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扣除后续进行补缴,如果没有进行补缴的,相关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做出相应的惩罚。
社保工伤保险怎么赔偿社保中工伤保险可赔偿给职工下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社保工伤保险医疗费赔偿范围 的医疗费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社保工伤保险医疗费赔偿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社保工伤保险医疗费赔偿范围 !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社保工伤保险医疗费赔偿范围 ,包括医疗费、辅助器材费用、住院伙食费、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时的一次性补贴、死亡相应的丧葬费抚恤金和补助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确定工伤事实后,可以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工伤保险报销,具体的认定程序以当地的社保机构规定为准,工伤保险待遇具体体现在社保工伤保险医疗费赔偿范围 :
1.工伤医疗期间待遇
(1)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2)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为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确认后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生活护理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致残待遇
(1)生活护理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
(2)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配置辅助器具待遇。
3.因工死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因工死亡补助金。
4.特殊情形下的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在某些情形下,职工受到伤害与其工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但法律出于整体利益的考虑,将这些情形也纳入社保工伤保险医疗费赔偿范围 了工伤范围,视同工伤。这些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以上关于工伤保险理赔范围的问题解答及一些扩展,希望对题主和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