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公司主体变更职工拒签劳动合同是有补偿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的。合同主体变更属于重大事项改变,需要和员工协商,员工不同意续签,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变更应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变更劳动合同必须是合变更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变更劳动要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是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和条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他情形。
公司名称变更合同需要重新签吗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的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 原劳动合同 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受原劳动合同的 权利和义务 。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主体,合同是不需要重签的。
公司更改了法人和名称后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职工与公司的人事关系是与公司直接关联的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这是在工商系统里。公司法人变更只是公司的组织架构变动。所以公司变更法人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余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按照相关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等等。相关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公司主体发生变更员工不愿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公司主体变更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不影响原劳动合同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的履行,但公司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保留原有待遇,不然,劳动者可以拒绝签字。
公司更名需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公司更名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劳动者不需要重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新公司应将原公司名称变更为新公司名称情况书面公示告知职工。公司名称变更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的不影响公司名称变更前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变更名称前签订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分析
公司更改名字之后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公司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公司名称的变换,不会影响公司先前行为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公司名称的改变并不影响公司之间的法律行为,变更名称前的公司与变更变换名称后的公司实际上是同一个公司,变更名称前的公司的所有法律行为都由变更名称后的公司继受。综上,公司改名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公司改名不影响原有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可以重新签订吗公司主体变更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如果是名称变更、 法定代表人 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公司主体变更不愿意重签合同 , 原劳动合同 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 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 权利和义务 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变更劳动合同 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