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坟墓赔偿50万
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立案,然后认为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带来毁坏坟墓赔偿50万 了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应依法赔偿。故判决由被告向原告用书面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重新安埋坟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坟墓就是属于一家的私有财产的,对于这个私有财产也是属于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旦有他人损坏了他人的财产就是需要进行相应的损坏赔偿的。坟墓损害赔偿纠纷案分别作了如下处理:(一)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立案,然后认为被告以原告家的祖坟压着其祖坟为由,将原告家的祖坟挖开并将棺木迁至附近的行为有悖于社会公道,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被告的行为已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故应赔偿原告修理祖坟所需损失和精神抚慰金。(二)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立案,然后认为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原则,被告人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原则。应承担相应的后果,故应将原告家祖坟恢复原状,但认为请求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条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毁坏坟墓赔偿50万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祖坟被开发商挖毁是怎么回事?“毁坏坟墓赔偿50万 你家祖坟被挖了。”这个消息毁坏坟墓赔偿50万 ,让金女士一家陷入痛苦之中。
11月10日毁坏坟墓赔偿50万 ,南京市溧水区居民金女士向澎湃新闻反映,她家的祖坟被人挖毁,只剩下少量遗骨和陪葬品,全家人的心理受到重大伤害,肇事者疑是房地产开发商碧桂园。
对此,碧桂园相关人士回应称,动工之前,“完全不知道有坟墓”。
10日,南京溧水区石湫镇政府人士向澎湃新闻回应,房地产开发商碧桂园挖毁两户村民的祖坟,主要是因为与村委会沟通不畅所致。
该政府人士表示,碧桂园在分阶段建设过程,理应先跟村里对接沟通,事先通知村民迁坟,但其未这么做,才酿成了挖毁村民祖坟一事。为此,目前石湫镇政府已搭建平台与开发商协调解决此事,尽量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
村民祖坟被开发商挖毁?
据金女士称,她的外公老婆是土生土长的南京溧水区石湫镇陆家村村民,20多年前两位老人相继去世,按照当地风俗,安葬在自家自留地里。
令金女士及其家人没有想到的是,10月29日,她家的祖坟忽然被挖空了。
“我们是在祖坟被挖之后才知道的。”金女士对澎湃新闻说,她舅舅吴先生一家和她家早已因拆迁离开村子,搬进了城里居住,只有祭扫的时候才会回到村里。得知祖坟被挖后,全家人赶回去看到,坟墓已经被工地覆土盖上了。事后,开发商将覆土挖开后,发现坟墓已被完全损毁,只留下少量陪葬品。
金女士表示,这块地虽然几年前已被征收,但是村委会说,“坟暂时不用迁”,如果要迁到时候会通知,现在没有接到通知,坟却被挖了,“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如果开发商是无心的,挖开后立马停下来,通知家人过来看看,我们也能接受。但现在挖到了棺材却扔了,就连骨灰也扔了。”对此,金女士及其家人感到非常气愤。
金女士及其家人称,事情发生后,他们希望开发商碧桂园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截至目前,开发商方面迟迟未向他们赔礼道歉。为此,他们认为,开发商并无解决事情的诚意。
11月10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了碧桂园南京溧水的项目公司——南京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秦河世家项目部)汪姓工作人员。他表示,这一地块是由政府净地交付,最迟交付时间是2017年5月。
汪姓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办理了相关的建设许可证,动工之前,“完全不知道有坟”,如果知道有坟墓,肯定会跟政府沟通,通知村民来迁坟。
他说,这两座坟并无墓碑和坟头,旁边栽种了茶树,看上去是正常的小土包。
汪姓工作人员进一步向澎湃新闻解释,该公司“绝对没有”挖过上述两座坟,因为这两座坟不在施工范围内,距离施工范围“还有2米左右”,该公司施工人员只是把施工挖出来的土盖在坟上。
至于覆土被挖开后为何找不到棺木、骨灰等,汪姓工作人员称,“我们也很奇怪”。
10日,南京溧水区石湫镇政府人士向澎湃新闻回应,房地产开发商碧桂园挖毁村民的祖坟,主要是因为与村委会沟通不畅所致。
该政府人士表示,碧桂园虽然买下了这块地,但其建设过程,应分阶段按照序时推进。按照常理,在分布实施之前,应先跟村里对接沟通,了解是否存在遗留问题,“最重要的是协调迁坟一事”。
该政府人士对澎湃新闻说,如果地块上尚存坟墓,开发商需通知事主把坟迁走,并按标准给予一定补偿。但开发商施工前却未通知村委会,让其安排村民迁坟,所以才酿成了挖毁村民祖坟一事。
该人士说,碧桂园在施工过程中,将两户村民家的祖坟挖了,纯属意外,但“肯定不对”。其中一家受损程度较轻,目前已经协调解决了。而金女士的舅舅吴先生家的祖坟损毁严重,目前政府正搭建平台与开发商协调解决此事。
上述政府人士表示,目前,事主要求开发商赔偿50万元,按照当地标准,正常迁一座坟700元,迁双坟1000元。相比之下,这一诉求过高。目前,该镇政府职能单位已经介入,尽量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
坟墓被毁坏的赔偿标准《中国治安管理处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毁坏坟墓赔偿50万 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毁坏坟墓赔偿50万 ;情节严重毁坏坟墓赔偿50万 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毁坏坟墓赔偿50万 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毁坏坟墓赔偿50万 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秩序,不听劝阻的。坟墓乃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此者近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也可以依据最高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参照最高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定,者的人格利益包括者的、遗骨,当损毁坟墓的破坏行为导者或遗骨发生变动、减少或灭失,对坟墓的毁损即是对者人格利益的侵害,损毁坟墓的行为在质上属于者人格利益的行为。
当毁损坟墓的破坏行为未导者或遗骨发生变动、减少或灭失时,坟墓作为民法上的物,是一种特殊财产,毁损坟墓的行为属于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理由是:民法上的物等同于狭义上的财产,作为民法中的物,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存在于之外。
(2)能被民事主体所控制和支配。
(3)能满足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这里的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包括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
(4)须为有体物。“坟墓”,作为埋葬者或者骨灰的特定建筑物,被视为者的栖身之所,它同样存在于之外,能被民事主体所控制和支配,能满足人们纪念、祭祀先人的精神需要,也是一种有体物。
所以,从民法学上看,“坟墓”属于物的范畴,对坟墓的损毁构成对他人财产的损害,损毁坟墓的行为在质上是财产损害行为。
扩展资料:
(1)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低,能够确定因修复被毁坏坟墓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有相关支出依据的,照此赔偿;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高,或者是完全损毁,需要重新安葬的,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丧葬费标准赔偿。
(2)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由于无形的精神损害难以用物质尺度准确估量,不能适用财产损失那样的全部赔偿原则,在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必须综合评判诸种因素,进行适当经济补偿,否则就有可能丧失公平。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毁坏他人祖坟引发民事侵权的赔偿标准
坟墓被毁坏的赔偿标准?经济损失毁坏坟墓赔偿50万 的赔偿标准。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毁坏坟墓赔偿50万 :“侵害他人财产的毁坏坟墓赔偿50万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低毁坏坟墓赔偿50万 ,能够确定因修复被毁坏坟墓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有相关支出依据的,照此赔偿毁坏坟墓赔偿50万 ;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高,或者是完全损毁,需要重新安葬的,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丧葬费标准赔偿。
侵占(毁)祖坟地如何赔偿向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标准赔偿 (1)经济损失毁坏坟墓赔偿50万 的赔偿标准。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毁坏坟墓赔偿50万 :“侵害毁坏坟墓赔偿50万 他人财产的毁坏坟墓赔偿50万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低毁坏坟墓赔偿50万 ,能够确定因修复被毁坏坟墓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有相关支出依据的,照此赔偿;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高,或者是完全损毁,需要重新安葬的,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丧葬费标准赔偿。在本案中,该坟墓被完全毁坏,导致不得不重新安葬,除购置棺木外,人工支出占大部分,且主要是张某兄妹及家人,没有相关票据,如果不予支持明显不公平,所以可参照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丧葬费标准予以判决。(2)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由于无形的精神损害难以用物质尺度准确估量,不能适用财产损失那样的全部赔偿原则,在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必须综合评判诸种因素,进行适当经济补偿。
挖掘机无意挖到别人的坟了,最高法律会判多少钱挖掘机无意挖到别人的坟了毁坏坟墓赔偿50万 ,最高法律判多少钱要根据造成的损失而看。挖到别人的坟可分为下列两种情况:
1、无意中破坏毁坏坟墓赔偿50万 他人坟地的毁坏坟墓赔偿50万 ,应当赔偿,赔偿的数额,就按造成的损失来赔。
2、故意的,或明知有坟仍然施工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
故意挖别人坟墓可能定盗窃罪或盗窃珍贵文物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国家珍贵文物罪是违反国际公约关于保护艺术珍宝的规定,以非法进出口和转移占有权为目,而实施的盗窃国家珍贵文物的行为。主要特征是:犯罪主观方面出于故意,且必须具有非法进出口和转移国家珍贵文物占有权的目的。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实施了盗窃国家珍贵文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