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产妇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医疗费: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平均水平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用具费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凭医疗机构证明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产妇医疗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一)医疗费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凭据支付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造成孕妇死亡、胎儿死亡、多次孕检出生胎儿有缺陷的都需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新生儿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法律分析:只有六十周岁以上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的限定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故新生儿应按成人标准赔偿。1、医疗费赔偿金额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的固定收入)、住院伙食补助费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陪护费赔偿金额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及型器具的费用、丧葬费赔偿金额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交通费赔偿金额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0、住宿费赔偿金额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产妇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