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
1、林木补偿标准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如杨树、柳树、榆树、槐树林木补偿费:1到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4到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到3600元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14到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到18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2、柞树林木补偿费:1到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到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到3000元,21到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到6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
3、红松林木补偿费:1到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到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到3100元,21到40年平均每亩补偿4600到6200元,41到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9600元。
4、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到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到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到3000元,21到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到25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元。详情请查询当地物价局。
国家对杨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按2015年农村土地赔偿政策征占林木补偿标准来看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如下:
1、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2、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3、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4、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扩展资料
树木补偿费用地单位对征用土地范围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的树木支付给树木所有者一熊的经济补偿:树木的补偿标准依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对于快长落叶乔木和慢长落叶乔木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要根据树木胸径的大小,按株予以补偿,常绿乔木和果树,则按地径大小,按株数预以补偿,落叶灌木则根据高度的高低,按林预以补偿。
除补偿外,一般情况木材仍归原所有者所有。果树除按上述标准预以补偿外.还需另外按3-5年的产值预以补偿,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的需要,必须占用林准地,占用林地单位应当向森林经营单位补偿实际损失。占用标地时间在一年之内的,可适当降低补偿标准。在会计核算时,借记“土地开发成本——其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它应付款”科目。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树木补偿费
杨树赔偿标准请年2015年农村土地赔偿政策。
链接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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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村里费修路砍了我家承包的杨树有赔偿吗?当然有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的,因为属于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你个人财产,修路是集体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的事情,村委会应该有相应的补偿的
农村高速公路占地树木赔偿标准是什么?1.土地征收补偿有明确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的规定的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修路杨树赔偿标准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5.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