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若是公司没有缘由的克扣员工的工资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金。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需要根据员工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若是工作不满半年的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那一般经济补偿金就是半个月的工资。
克扣工资补偿金有多少?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拖欠工资补偿最新标准2022拖欠工资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的经济补偿标准是拖欠工资的50%以上到一倍以下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具体的补偿标准是由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给劳动者支付工资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就可以不付补偿金。
拖欠工资经济补偿标准是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确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哪些情形不属于拖欠工资
不属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包括11种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
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5、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6、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赔偿;
7、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8、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9、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10、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11、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没有在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的,才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对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一定要收集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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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一、 经济补偿金 中的 工资 计算标准是什么 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 劳动合同 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 加班工资 、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上述您前十二个月构成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基本收入、绩效提成、管理津贴、基金奖励。 不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 社保 扣款、员工福利(如果作为工资发放可算)、集团公司周年庆发的钱(如果作为工资发放可算)、 个人所得税 。 公司承担的的社保及 住房公积金 不计算在平均工资里面。 二、哪些情形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现行规定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用人单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按照《 劳动法 》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关系 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形: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 合同当事人 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 事实劳动关系 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 辞职 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 加班 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 劳动合同终止 ,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根据《 劳动合同法 》中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若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此时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就需要考虑到劳动者的工资情况,按照规定,此时一般是按劳动者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
劳动法中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的违法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应当按双倍经济补偿金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的标准支付赔偿金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应当按照超过期限以试用期满月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如签订三年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新法规定为2个月)并实际履行,试用期工资1600元,期满2000元。则应当按照2000元标准支付4倍的赔偿金8000元!
三、关于本法第八十五条的情形,现行法律相关规定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基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的是劳动监察部门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法规),劳动者申请仲裁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主张相应的50%-100%的加付赔偿金(是劳动监察大队的权利)。因此对劳动者实际意义并不大。
四、《劳动合同法》将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明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主张这部分权利有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了法律依据。可以预料新法施行以后这部分赔偿金在实践中的影响力将与经济补偿金相当!
【律师建议】
新法关于赔偿金的条款全部都是有利于劳动者而不利于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可主张的赔偿金部分,现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依然有效: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新法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罚很严厉。用人单位解聘劳动者的成本及难度都非常大。这样,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约定的工作内容、要求,企业的规章制度等问题将是用人单位应当转而万分重视的课题
在劳动法中,克扣工资可获多少的赔偿?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工资扣除赔偿金的标准 :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