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根据各自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的规定,有关无偿帮工者受损害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的赔偿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如果无偿帮别人干活受伤的那么首先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话,那么被帮工人不用承担赔偿的责任,但是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如果是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遭受到人身损害的话,那么无偿帮工者有权利请求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如果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具体的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以下规定的类型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他合理费用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被帮工者确定有赔偿责任的话,那么应该依法赔偿以上一定的费用,法院应该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帮工受伤,被帮工人承担全部责任吗绝大多数情况承担责任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不一定会承担全部责任。
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不承担赔偿责任。
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帮工人致被帮工人受伤,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案情】车主王某驾车外出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路遇李某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李某请求搭车,王某同意。期间,李某见王某开车很累,遂提出由其代驾(李某有驾照),王某同意。驾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交警认定,李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王某要求李某对其受伤予以赔偿,李某以其为帮工人为由,予以拒绝。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为帮工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的解释》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王某作为被帮工人,所受伤害应自担其责,李某不应赔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李某作为帮工人,致人损害,依法应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其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存在重大过失,可以减轻被帮工人的赔偿责任,而且,本案中,受害人和被帮工人是同一主体的,李某也应基于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帮工人致第三人损害、被第三人致害以及帮工人自身遭受损害的赔偿责任均作出了具体规定,但独缺帮工人致害被帮工人的责任规定,以致司法实践中处理这类纠纷变得无法可依。但是从相关的法律规定及立法价值的取向上来看,还是可以作相应的分析,笔者认为,首先,帮工人致人损害的,负有赔偿责任。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与支持”来看,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不是一律不承担赔偿责任,还是应与被帮工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的。其次,帮工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被帮工人损害的,完全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侵权责任自负的一般原则,帮工人也应承担侵权责任。再次,帮工行为的价值与侵权行为法所保护之法益一般不具有对价性,帮工行为的价值不足以使帮工人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主观状态下免除或减轻其赔偿责任,不能因为帮工人提供无偿的劳动就可以借机损害被帮工人,就可以不负责任、任意作为。最后,从公平角度上讲,帮工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自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当帮工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被帮工人损害的,帮工人却可以不用承担责任违背公平原则。既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且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为什么责任承担的规定迥异无偿帮工造成被帮工人受伤 ?当然,基于帮工行为的无偿性,被帮工人属于纯获利益一方,法律不必苛求帮工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因此,笔者认为,帮工人存在重大过失的,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综上,笔者认为,对王某所受伤害,李某应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