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工伤备案办理程序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2、对于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施工企业进行事故备案时,应首先向参保分中心登记部门申报《建设项目农民工备案确认表》,分中心登记部门审核录入受伤农民工所属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信息后,再向分中心工伤科申报《工伤事故备案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报案及备案程序工伤备案流程
1、报信息
发生事故后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24小时内将住院信息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包括:职工姓名、伤害部位、事故简介(事故时间、地点、经过)治疗医院、住院科室及住院床位号
2、办理住院登记
就诊、住院后要在两日内办理住院登记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需要《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就诊、住院登记表》二份、事故伤害报告表一份、医疗诊断书复印件二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申报工伤需要那些资料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
需要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份,医疗诊断书原件一份(死亡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的用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中入院记录(加盖医院医保科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两人以上在场人员证人证言(按手印)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档案袋1个。
工伤备案办理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
2、对于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施工企业进行事故备案时,应首先向参保分中心登记部门申报《建设项目农民工备案确认表》,分中心登记部门审核录入受伤农民工所属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信息后,再向分中心工伤科申报《工伤事故备案表》。
综上所述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将住院信息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包括:职工姓名、伤害部位、事故简介(事故时间、地点、经过)治疗医院、住院科室及住院床位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发生了工伤,要提前备案吗需要在申请工伤认定和正式理赔之前备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伤保险经办规程》
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五十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表5-1)。
第五十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表5-2),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
(二)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的其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他证件和资料。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他死亡证明材料。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二条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用人单位应当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其他原因造成的轻伤事故和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于事故发生后或者接到职业病诊断书3日内报告;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内报告的,应当于障碍消除后3日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台帐,予以登记。
去社保局报工伤需要哪些资料以赤峰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报备为例。
工伤报备办理需要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4、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扩展资料:
赤峰市医疗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工伤保险科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工伤保险科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3、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后,用人单位应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登记。
4、 工伤保险科核查工伤职工的参保缴费情况,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证件与资料,核对工伤认定事实与事故备案是否相符,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确认领取工伤待遇资格,进行工伤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城镇企业职工工伤登记办事指南
职业病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职业病工伤备案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