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首先应当申请职业病鉴定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其次可以在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
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离职后查出职业病该谁赔?首先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你要拿出具有法律效力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的职业病鉴定证明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还有工伤和职业病鉴定时效是最多不能超过离职一年之内才有效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可以要求用工单位做出相应赔偿。
辞职后体检发现有职业病怎么处理?首先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如果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你原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按法规需要给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你做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体检,以及离岗体检,如果单位没履行义务,可以追溯其责任,但是如果通知员工并安排体检但是你没有去,另当别论。
如果已有职业病诊断单位诊断为职业病,还是可以找你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的原单位负责的。
离职单位未给我体检身体,一年后发现有职业病怎办啊1、如果用人单位属于产生职业病危害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的用人单位离职一年了鉴定出职业病 ,应依法在劳动者离职时安排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劳动者可以在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鉴定为工伤的,通过劳动仲裁的方法向原用人单位追责。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应如何解决工伤待遇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2号)
鉴于职业病的形成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考虑到请示中提到广元市部分退休矿工退休前长期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在退休后经劳动能力鉴定被确诊为职业病的这一情况,我们认为,对这部分退休矿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处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文件
第八条 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
(二)未采取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
(三)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
(五)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未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