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公司名称侵权具有下列处罚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一般情况下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应当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擅自使用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犯公司名誉权会赔偿钱吗?侵犯公司名誉权会赔偿钱。《民法通则》中关于名誉权的相关规定明确的指出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了公司、法人的名誉权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严格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企业名称被侵权怎么处罚公司名称侵权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的处罚有: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的损失。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名称侵权怎么处罚?公司名称侵权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的处罚是:
1、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
2、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
3、没收非法所得;
4、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公司名称专用权受到侵犯的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擅自使用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企业名称侵犯商标权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原告以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等侵犯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为由提起诉讼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与其在先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告知原告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申请解决。但原告以他人超出核定商品的范围或者以改变显著特征、拆分、组合等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侵犯企业名称权有哪些行为?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
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只要企业在设名称权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侵犯企业名称权赔偿 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
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三,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
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企业名称权是一种独占使用权,除企业自身外,其他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该名称,否则构成侵权。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以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和盗用他人企业名称两种较为典型。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冒充他人企业名称,而为自己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即冒名顶替;盗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以他人企业名称进行营利活动,给权利人带来不利益的行为。其次,行为人故意将自己的企业名称与他人的企业名称相混同,给企业名称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行为也是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侵权行为。
2、不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企业名称经部分或整体转让后,受让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应当使用而未使用的行为同样是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
第四,非法干涉企业转让名称权。
企业名称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的可转让性。按照《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企业名称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因此,企业名称转让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