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货值金额案例
一、第一种意见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商标侵权货值金额案例 的解释》(以下简称《伪劣商品解释》)中关于“货值数额”的计算方式认定
2001年4月10日施行的《伪劣商品解释》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商标侵权货值金额案例 ;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这一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中货值金额的计算方式,但是能否直接适用与知识产权犯罪呢?
《刑事审判指导案例》第131号中的裁判理由认为,虽然这一规定(《伪劣商品解释》)是针对伪劣产品犯罪确定货值金额而言的,但这一规定实质上明确了假冒伪劣产品“货值金额”的计算方法,应适用于其他类似案件需要计算产品货值金额的情况,包括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只要行为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无法查明其销售金额的,就应当依照这一规定对其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依法认定。
二、第二种意见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知产解释》)中关于“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方式认定
在《中国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第456号案例杨永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裁判理由认为对于本案情况,货值金额应当按照非法经营数额计算。在《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这里的非法经营数额是一个相对比较宽泛的概念,只要是在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作用下形成的商品价值,都可以体现为非法经营数额。尽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中是货值金额的规定,并没有涉及非法经营数额,但从非法经营数额与货值金额的内涵与外延来看,前者无疑包含着后者,因此可以参照适用《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
笔者赞同第二种“货值金额”适用“非法经营数额”计算方式的意见,因为“非法经营数额”本质涵盖了“货值金额”,当然可以适用。而且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能完全适用《伪劣商品解释》的计算方式,具体理由见下。
首先,《知产解释》已经明确了“非法经营数额”是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包括了储存部分的产品的价值,而且也明确规定了未销售的侵权产品价值的计算方式。由此可见,“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方式已经涵盖了“货值金额”。
其次,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是“伪而不劣”。即虽然这些商品的商标是假的,但是销售者为了以假乱真,很多商品的质量都是合格的。在这种侵权商品本身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就无法适用《伪劣商品解释》中“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这一认定方式。
其次,《伪劣商品解释》规定的委托指定的价格鉴定机构来确定价格并不能很好的适用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因为由价格鉴定机构来予以认定,无疑也只是按照他人相同或相类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可能销售的价格来加以鉴定,因为并非合法商品,其本身并不具有类似产品市场的存在。这一做法显然缺乏合理性,也缺乏操作性。
综上所述,虽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的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货值金额”的计算方式,但从“非法经营数额”与“货值金额”的内涵与外延来看,前者无疑包含着后者,因此对于“货值金额”的认定可以参照适用《知产解释》第十二条关于“非法经营数额”的规定。
商标侵权罚款多少,商标侵权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货值金额案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商标侵权处罚法律依据如下商标侵权货值金额案例 :
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3、就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商标侵权货值金额案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商标侵权货值金额案例 :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伪造、擅自制造商标侵权货值金额案例 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商标侵权的后果是什么?商标侵权的后果是被要求支付一定输的经济赔偿金商标侵权货值金额案例 ,根据《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地一百五十三条(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商标侵权货值金额案例 ,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大家知道中国的汉字及语言文化本来就是比较博大精深的,而且企业在核定名字的时候,本来就是当地的工商部门就有这个权利,而工商局和商标局之间的信息系统也都是相互独立的,经工商局核准的公司名称被商标局评判成为商标侵权的话,这样的管理就很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