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伤3度能做伤残鉴定几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烫伤3度能做伤残鉴定几级 ,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90%1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60%1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0%2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70%3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40%3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60%4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0%5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20%5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40%6级腹部损伤导致腹壁缺损面积大于等于腹壁面积的25%6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30%7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10%7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0%8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9级注烫伤3度能做伤残鉴定几级 :①全身皮肤瘢痕面积的计算:按皮肤瘢痕面积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来计算,即中国新九分法:在100%的体表总面积中:头颈部占9%(9×1)(头部、面部、颈部各占3%);双上肢占18%(9×2)(双上臂7%,双前臂6%,双手5%);躯干前后包括会阴占27%(9×3)(前躯13%,后躯13%,会阴1%);双下肢(含臀部)占46%(双臀5%,双大腿21%,双小腿13%,双足7%)(9×51)(女性双足和臀各占6%)。烫伤的工伤鉴定有1至10级,需要由专门的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然后机构会出具专门的鉴定报告。
烧伤伤残鉴定一般标准烧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下烫伤3度能做伤残鉴定几级 :1、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2级;2、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3级;3、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4级;4、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且小于8%5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烫伤3度能做伤残鉴定几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烫伤评残标准1.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烫伤3度能做伤残鉴定几级 的90%1级
2.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烫伤3度能做伤残鉴定几级 的60%1级
3.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0%2级
4.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70%3级
5.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40%3级
6.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60%4级
7.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0%5级
8.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20%5级
9.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40%6级
10.腹部损伤导致腹壁缺损面积大于等于腹壁面积的25%6级1
1.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30%7级1
2.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10%7级1
3.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0%8级1
4.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9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烫伤3度能做伤残鉴定几级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