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肇事致人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汽车肇事致人死亡赔偿 ,并一次性结算费用。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汽车肇事致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汽车肇事致人死亡赔偿 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相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车辆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车祸死亡应当赔偿对方丧葬费汽车肇事致人死亡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数额为六个月汽车肇事致人死亡赔偿 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汽车肇事致人死亡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为一定期限的当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汽车肇事致人死亡赔偿 ;死亡赔偿金数额为二十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汽车肇事致人死亡赔偿 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汽车肇事致人死亡赔偿 的解释》汽车肇事致人死亡赔偿 的相关规定汽车肇事致人死亡赔偿 ,虽然本案造成了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但由于双方负同等责任,因此张先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向死者家属进行。具体的赔偿项目有:(一)丧葬费:是指办理丧葬事宜的必需的费用。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总额计算。(二)死亡赔偿金:是指因交通事故死亡对死者家属的抚慰金及死者家庭遭受损失的补偿金。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60周岁以下的,补偿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三)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死者生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费用。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额计算:不满18周岁的抚养到18周岁。失去劳动能力的:60周岁以下的抚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增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四)精神抚慰金。(五)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因为在一些情况下即使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死亡的,但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此时也就不需要坐牢,给予当事人的处罚仅仅是交通行政方面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