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和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在于: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咨询和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行事,在受托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时,受托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合同以有偿为原则,委托合同则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3)居间人从事服务的范围限于为咨询和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他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作为他人订立合同的媒介;委托合同的内容则为他人处理一定事务,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但以该行为不违法,不违反社会公益为限。
居间合同与中介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居间合同也叫中介合同咨询和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提供订约媒介等交易媒介服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当事人是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当事人是委托人。
法律分析
中介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的合同,为有偿合同。其为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中介合同的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有不确定性。在中介合同中居同人的活动实现中介目的时,委托人才会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而中介人能否实现中介目的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的履行也具有不确定性。中介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中介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中介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素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中介人从事中介交易。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咨询和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居间协议和合同区别居间合同和居间协议咨询和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的区别:
1、在某件事情上要完成这个事情咨询和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的两方就关于这件事情的一些规定做出了一些两个人都同意决定咨询和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然后确定下来,以上这种情况也就是对这件事达成了一个协议,如果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个协议就称之为合同。
2、普遍来看,如果这个协议或者是合同已经起到了作用,那么他们在法律上的意义是没有差别的,但要是没有起到作用的就不一样了。
3、到进行公开证明的相关部门去将合同或者协议进行处理,它的作用就是让合同和协议更加有效,而不改变它本身的效力。这一点是不用必须实行的。
4、一个文件不管是叫合同还是协议,他只是像我们的名字一样,所给的称谓不一样而已,处理这件事情的双方对于这个文件的叫法或者内容等相关联的东西都可以随意的确定,当然,必须在基于法律的基础上。
5、协议就是与国家党委、相关单位以及每一个人所达成的一种约定,当然约定也就必然是双方都同意才能形成的。这种约定可能会具有一些相应的关系。
6、毋庸置疑,合同和协议在很多方面都是具有相同的意义的,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忽略了两者的很多显而易见的不同之处。合同会更加清楚地解释整个约定的内容,并且如果没有按照约定进行,是要负一定的责任的。协议则是比较广泛性的进行概括,表明的是大致意思,而且如果没有按照约定完成,是不用承担责任的。总的来说,协议是合同的产生所必备的,而合同则对协议进行了更为细致的阐述。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有了对这个解释更为明确的规定:合同是两个处于同样地位的人,在他们之间所建立,如果有变动会做出相应的改变或者是最后结束它的一种协议。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在概念上合同和协议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差异,但从数学角度来分析,可以更细致的发现,只要可以成为合同的就一定是协议,反过来则是不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