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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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详细分析:交通肇事罪(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特征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强险车辆把人撞成重伤最高赔付多少酒后驾驶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的行为,而且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很可能要判刑,至于坐多久则要看犯罪情节。
交强险车辆把人撞成重伤最高赔付多少

酒后驾驶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的行为,而且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很可能要判刑,至于坐多久则要看犯罪情节。具体见如下“详细分析”。

民事赔偿部分的数额主要是看责任承担(是全责、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受害人的子女、父母情况(决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多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决定死亡赔偿金的多少)等,具体数额要根据案件情况核算。

详细分析:

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特征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基本特征如下: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里的“交通运输”一般是指航空、铁路运输以外的公路交通运输和水路交通运输,对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营中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一般而言,应分别按重大飞行事故罪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定罪处罚,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该两罪的主体是特殊的,而特殊主体之外的一般主体违反规章制度,危害到飞行安全或者铁路运营安全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则只能以本罪论处。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导致交通肇事的原因,也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所谓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指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了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而作出的各种行政规定,包括交通规则、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渡口守则》、《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如酒后开车、超速、超宽、超载行车、强行超车、错发信号等,也可表现为不作为,如通过交叉道口不鸣笛示警、夜间航行不开照明灯、岔路口不减速等。

(2)必须造成重大事故,导致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虽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的,不成立本罪。

(3)违章行为必须与严重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换言之,即使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客观上也发生了危害结果,但如果危害结果与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4)事故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根据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不按本罪定罪处罚,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第135条、第233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另外,根据《解释》,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肇事罪定罪处罚。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也可以是过于自信,即行为人对自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这里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本身,则可能是明知故犯。

(二)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1.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

(1)行为人虽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并没有造成重大事故的,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至于何为重大事故,有关司法解释作了详细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部分阐明。

(2)行为虽然造成了严重后果,但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3)另外,《解释》第1条强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方可定罪处罚。因此,分清事故责任是认定交通肇事罪的重要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根据《解释》规定,行为人对交通事故如负次要责任,是不能构成本罪的。对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负有其他几种责任的,则有可能构成本罪。分清事故责任有助于判定交通肇事行为人与肇事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是,交通行政管理上的责任与刑法上的责任是不相同的,不能完全依此来判断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而且,在目前而言,有关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的统一执法标准仍需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不能仅依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而应根据刑法所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分析判断,一般说来,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次要责任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也要严格判定有无刑法上的责任。

2.交通肇事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1)应划分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伤害他人的犯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前者是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后者是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杀害他人。具体而言,如果行为人只是利用交通工具杀伤了特定的人,则侵害的是他人的生命或健康权利,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但如果行为人利用驾驶的交通工具,在公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冲撞人群,造成或可能造成众多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应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2)应划清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界限。如前所述,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本罪是一般主体,而重大飞行事故罪的主体是航空人员,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铁路职工,均为特殊主体。

(三)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这里应注意两个问题:

(1)司法解释将财产损失数额限定为“无能力赔偿数额”,据此,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不管交通肇事行为造成何种财产损失,只要行为人能够赔偿,则不成立犯罪。有人认为这会造成实质的不公平。但其实,如此规定是有合理性的,首先,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故意毁坏财物罪,过失毁坏财物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此规定也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其次,如肇事者承担了赔偿责任则使自己承担了损失,如果仍与未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肇事者一样定罪处罚,这其实更不公平。

(2)按该《解释》,对于构成犯罪所要求的“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指“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不包括对肇事者本人的财产所造成的损失。

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值得研究的是,《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因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我国刑法理论中共同犯罪则是指共同故意犯罪,“交通肇事罪的共犯”的提法确实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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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报了保险公司需要全赔吗

首先,我。

交通事故伤害了保险公司。

需要全赔吗?

交通事故伤害了保险公司。

不一定需要全赔,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是有限额的规定的。

经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计算赔偿金额,保险公司负责强保范围内的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金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事故涉及的车辆属于第三方责任保险的范围,则属于第三方责任保险的范围。不足部分由事故所有人按责任比例承担。交强险医疗费用报销。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医疗费赔偿限额为8000元。机动车不承担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6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美容费和营养费。

二、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医疗费用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

医疗费用补偿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中因受伤而引起的伤害或疾病的治疗,是身体康复所必需的医疗费用和必要的治疗费用。因交通事故创伤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以及治疗单位的诊断或者鉴定意见,给予适当补偿。与治疗意外伤害无关的医疗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医疗费用赔偿的计算标准,按照医院治疗当事人交通事故伤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凭据支付(凭据支付是指凭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收费凭证支付)。没有县级以上医院的,需要紧急抢救或者治疗轻微事故伤害的,经公安机关事故调查人员审查后,可以凭其医疗单位的收据进行赔偿。原治疗医院不能满足医疗需要,确需转院治疗的,应当出具原治疗医院转院证明。与交通事故无关的疾病的治疗不应得到补偿。轻伤、重伤、扩大检查治疗范围不予赔偿。案件终结,当事人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应当结清治疗所需费用。这部分费用一般是指结案前已经花费的费用和医嘱,确定结案后继续治疗的一般费用,这部分费用会在结案时计入损害赔偿。治疗后,如果损伤的体征固定,残余功能障碍确实需要再次治疗,或者损伤尚未恢复,最终治疗费用能够确定的,按照必要的治疗费用进行补偿;如果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你不能确定,当事人可以稍后再做决定。

交通事故的发生必然会导致无辜市民的受伤。这时就需要支付医疗费等赔偿。针对这些常见的赔偿案例,市民在购车时会为汽车购买强力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需要先承担赔偿责任,但并不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肇事互碰自赔人伤怎么赔

一、交通事故如何赔偿和自我赔偿?

赔偿数额只能在确定受害人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的伤害后才能确定。具体流程如下:

1.所有车辆立即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

2.通知交警按照应急场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相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或者根据相关规定自己协商。

3.根据保险公司的提示,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查勘和定损。

4.如遇“互撞自赔”,各方车主可凭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等文件直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一)交通事故和逃逸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避法律追究的。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有下列情形而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

1.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三人以上死亡的,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30万元以上的;

4.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机动车,驾驶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并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驾驶无号牌或者报废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并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全部或主要责任事故的。

(2)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药费

根据中国律师司法网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不同意处理必要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必要的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和其他用于器官恢复训练的后续治疗费用后另行起诉。但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2.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者因残疾继续迟到,迟到的时间可以计算到预定残疾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士有收入的,参照规定计算误工费;护士无收入或聘用护士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水平护士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

残疾受害者的护理水平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情况确定。

4.运输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的实际支出计算。交通费应以官方账单为准;相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次数一致。(看病、转诊、购买费用、购买辅助器具、参加葬礼)

5.住处

异地就医、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残疾、死亡亲属参与处理交通事故、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6.食品补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确定。

被害人确需到其他地方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随行工作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应予赔偿。

住院补助=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40元/天):2011年广西标准为每人每天40元。

7.营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根据受害人残疾情况确定。

8.鉴定费

(1)交通事故伤残道路交通事故伤害造成的人体伤残。包括:精神、生理和解剖异常,以及不同程度的生命、工作和社会活动的丧失。

伤残鉴定是根据当事人康复后的身体状况,在治疗终止后进行的。

(2)伤残等级鉴定主要以交警指定的鉴定医院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你没有说康复后的情况,给你建议不好。

伤残评定是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者聘用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客观检查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进行评定、确定的过程。

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受伤方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日内,即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者因伤害造成的并发症,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如果受害方不申请,则视为一般伤害。伤者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天内申请伤残鉴定。受伤人员15日内未申请伤残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残疾人用具费用的权利。申请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申请无效,即医疗终结后15日内提交的申请无效,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伤残评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残疾状况,将受伤人员的残疾程度分为10个等级。受伤人员符合两个以上伤残等级的,以重度伤残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每个地方的伤残等级另行规定。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后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只是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评决定,并将复评结论书面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复评结论为最终决定。

9.残疾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伤残赔偿金自自伤残之日起计算20年,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没有因残疾而减少,或者残疾程度相对较低,但职业扰民已经严重影响其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残疾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有两种,即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计算。两种标准的赔偿金额差别很大,一般可能达到1.5倍。目前法院的做法一般是根据被害人的经常居住地确定适用标准。城镇户口是按照城镇标准的,而农村户口要考虑自己是否连续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一年以上。如果能证明,可以按照城市标准计算。如果提倡在城市标准中计算伤残赔偿金,首先要收集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城镇工作生活的事实。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也是如此。

10.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辅助器具费用按照常用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伤情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合理的响应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1.丧葬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的总额计算。

12.受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扶养人生活费按照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计算,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如果受抚养人是未成年人,应计至18岁;如果受抚养人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则应计为二十年。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无行为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近亲属,依法应当由受害人赡养的。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有多名被抚养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被害人有扶养人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扶养人的生活费应当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因此,这部分被抚养人生活费不单独计算。

13.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或者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按20年计算。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4.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转让或者继承。赔偿义务人书面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除外。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5.律师费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通知(沪法民〔2005〕21号)〔1〕,如何正确把握赔偿范围是侵权赔偿的司法难点之一。我们认为,可以要求赔偿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现有利益损失)。根据现行法律规范、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应适用全额赔偿原则,即赔偿范围应以损失范围的合理规定为基础,考虑当事人提出的损失是否已经实际发生且必须合理。

当事人要求赔偿处理事故发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的。),如果费用已经实际发生且必须合理,可以支持。

有些交通事故可能不是一方责任造成的,而是双方原因造成的。这时,保险公司一般负责强保范围内的赔偿。之后,无论双方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是否严重,对方都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死一人同等责任的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应该对现场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的人员受伤情况进行一个了解,如果有人受伤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的话就及时的拨打110求救电话,然后拨打交警电话,让交警在现场进行责任的划分,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对事故负主要责任,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

造成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各自赔偿5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同等责任,产生的费用各自承担一半赔偿。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强制保险应该赔偿多少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赔偿方面,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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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具体赔偿金额怎么算?要注意哪些呢?交通事故涉及赔偿项目有十几项,其中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是比较容易出现争议的部分,咱们可以选择建立机构作为一个三期鉴定,确定具体的赔偿天数,依次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在这里要留意啊,赔偿金额的计算也是很复杂的,而且也很重要,赔偿项目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地区赔偿金额也不同,所以就需要专业人士帮您计算含赔偿也是有技巧的,具体可以后台留言。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0 08:30

北京朝阳区交通事故,伤者腰椎骨折,家属本想着能拿十几万赔偿就很满足了,在元甲专业谈判下,全力争取每一项赔偿金额,2个月谈成和解,帮助伤者拿到赔偿款合计27万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19 17:49

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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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24年2月4日,客户驾驶大型牵引车,在红绿灯几十米处,车速40多,对方是个二轮电动车,客户正常行使直行,和死者左侧的衣服挂到车尾后直接倒在路边了,没有发现出现交通事故,后交警打电话说客户的车存在可能性,死者患有尿毒症晚期,事故发生后6天死亡 焦点:交警对于事故未划分责任,本案是否应该赔偿呢?客户是否沟通逃逸呢? 结论: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按照50%承担赔偿责任,客户未认定为逃逸 一锤定音 •尘埃落定👏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6-25 09:00

交通一人重伤赔了一部分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详细分析:交通肇事罪(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特征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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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开始伤残评不上,到跟保险公司谈成认可伤残从中付出了很多,只有真诚服务客户,才能更好的得到客户的认可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5-28 11:55

致一人重伤算不算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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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交通事故,2个月达成和解,帮助伤者拿到赔偿款29万余元!赔偿金额和办案效率都超过当事人预期,当事人虽然伤情还未痊愈,依然亲自来律所赠送锦旗与表达感谢。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1-04 11:54

一人重伤算不算重大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人重伤算不算重大交通事故:(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交通重伤赔偿标准是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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