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一、关于 解除劳动合同 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 劳动合同法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 经济补偿金 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 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合同 法规 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三、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 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四、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如果在合同期限内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视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向员工进行 赔偿金 的支付。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遵守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且工作中无过错的情况下遭到单位方面 解除劳动关系 的,是需要向员工按照劳动法中的相关制度进行赔偿的。
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1、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3、劳动合同约定的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他赔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都有哪些补偿劳动合同法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的年限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关于 解除劳动合同 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赔偿标准 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如果是六个月以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不满一年的也按照一年计算,最低是不满六个月的,应该能够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可是因职工过错,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赔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 。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单位能够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 贪污 、 盗窃 、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 打架斗殴 ,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他严重错误的。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赔偿标准会按照规定来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单方面想要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公司应该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关的赔偿费用,但如果是因为员工个人的原因,或者是员工主动解除或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就不用赔偿相关的费用。
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标准法律分析: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