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律师解答交通事故现场破坏时责任,应当由故意破坏现场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交通事故现场破坏案件怎么办如果 交通事故现场 被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他人故意破坏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那么要追究该行为人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当事人 的行为对 发生交通事故 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故意破坏现场,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应如何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款规定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的,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1条规定,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第45条第1款第1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第18条第1款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发生交通事故怎样保护现场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1、不准移动现场上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的任何车辆、物品破坏交通事故现场 ,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