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先申请工伤认定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仲裁要求赔偿。赔偿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的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
具体的计算方式为: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我是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在20i1年在浙江兰溪市上班时受的工伤评为九级请问大家兰溪市的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如果买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了工伤保险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社保部门给付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九级的话是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个本人工资一般是按照缴费基金来计算衡量的。可能会比实际的工资低,但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不足部分,但难度较大。除了九个月的工资,如果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各四个月的工资,共计117个月的工资。当然医疗、护理、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还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至于时效问题,最好尽快,一旦公司拒绝给付,最好马上申请。
金华市兰溪市我工伤以鉴定为四级残,如果以后公司倒闭,我该怎么办,还有哪些赔偿费呢?1、津贴是社保支付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的所以还是有的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但是需要自己缴纳社保了。《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浙江劳动工伤赔偿标准要求工伤赔偿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第一步不是急于计算数额,而是应先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即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可参照标准计算赔偿数额。2012年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
2、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的本人工资)为:
a、配偶每月为40%×本人工资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
b、其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本人工资;
c、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倍=382180元。 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
a、一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
b、二级为25个月×本人工资;
c、三级为23个月×本人工资;
d、四级为21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至办理退休之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a、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90%;
b、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5%;
c、三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0%;
d、四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75%;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伤残职工一次性享受上述1、2、3项赔偿项目的,按以下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 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三、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
a、五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
b、六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安排工作的,此项赔偿无;不能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a、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
b、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按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
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个月。 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而用人单位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提出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工作或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四、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a、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
b、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
c、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
d、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2、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3、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4、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5、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
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解除,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注: 1、省内各市、县、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为准。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金华市兰溪市我工伤以鉴定为四级残,公司有买保险,我想和社保公司一次性赔偿,有那些办法可以一次性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你能得到的一次性赔偿只有伤残补助金。其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他没有必要去一次生解决。
员工工伤赔偿标准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员工工伤赔偿项目中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兰溪市工伤赔偿职工工资标准 ,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被评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