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 的赔偿项目有死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死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死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死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 ;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造成受害人残疾死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 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被害者死亡的还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死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 ,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死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 的范围包括死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 :医疗费、后期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死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 ,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死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 ,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