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颅骨骨折能评几级伤残需要专业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鉴定。颅骨骨折多是在钝性冲击下导致头部骨骼一块或者多块发生断裂造成的。如果颅骨结构改变的不是很明显不用特殊的进行处理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但受力点附近的颅骨内的组织结构损伤,或者是血管破裂,就需要及时处理了,否则可能会引起引起颅内血肿、颅内感染等严重的并发症,从而影响到预后。颅骨骨折本身并不危及生命,需要紧急处理的是致命的并发症。颅中窝骨折有时可引起严重大量鼻衄,可因休克或窒息致死,需要紧急处理。应立即气管内插管,清除气道内血液保证呼吸,随即填塞鼻腔,有时需经咽部堵塞鼻后孔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快速补充失血量;于患侧颈部压迫颈总动脉,必要时施行手术结扎,以挽救生命。颅后窝骨折急性期若有呼吸功能紊乱或颈髓受压时,应及早进行气管切开,颅骨牵引,必要时作辅助呼吸或人工呼吸,甚至施行颅后窝及颈椎椎板减压术。若有休克应首先加以纠正。
拓展资料:因为头颅骨折的分级有多种类型,如果患者想要了解这种情况,就必须到医院进行检查,并对病情进行判断。正式的医院对病情的严重程度都会有详细的了解,病人只要根据医生的检查结果进行鉴别,才是最正确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颅骨骨折属于几级伤残,能判上伤残吗单纯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的颅骨骨折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
为十级伤残。
颅脑损伤颅脑骨折属于几级残伤没有后遗症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的,至少可以定为九级伤残。
相关法条:
一、《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癫痫轻度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二、根据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颅骨骨折能鉴定为几级工伤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打架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不构成残疾,如果是工伤,应为10级伤残。根据最新《职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第5.10.2.12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的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者轻度功能障碍者,构成10级伤残,而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却找不到颅骨骨折构成伤残的依据。为什么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构成残疾,但在工伤中却可能构成残疾呢?这是因为二者评判的依据或说鉴定的对象不同,交通事故或者打架受伤,鉴定的是功能障碍,而工伤或者职业病鉴定的是劳动能力障碍,在没有功能障碍的情况下,有可能有劳动能力障碍。
颅骨缺失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颅骨缺失鉴定几级伤残的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一般情况下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颅骨缺损是属于十级伤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脑颅骨折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