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一、劳动合同解除怎么结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从这个规定看来,单位与职工 解除劳动关系 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个“时”的理解似乎是有争议的,有的朋友认为这个“时”就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当天将劳动者工资一次性结清发放。 这个“时”在这里的意思是不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当天”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上看不出结清工资的日期就是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的当天。 对于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中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所指,这个“时”不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当天”这么一个点,而是一个合理的时间段。 如浙江2002年出台的《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法律 法规 没有特别规定,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单位以往发放工资的惯例,在下个月或者某个合理的时间点一次性结清工资。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条件即时发放,还是应当尽快发放,毕竟对于劳动者来讲,干活就是要拿工资的,现在不干了,领回自己的工资是应该的。 二、单位 拖欠工资 怎么办 所谓的无故拖欠工资主要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那么,在现实中,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你又是否遇到过这样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呢?当被拖欠工资时,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我们该怎么办呢? 1、与单位协商 被拖欠工资,我们建议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不过,这类争议的协商最忌讳不顾一切的大吵大闹,这往往适得其反。所以我们建议在与单位协商前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这样协商的成功率也相对提高。 2、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因此,当被单位拖欠工资时,到劳动部门寻求权利救济无疑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3、 解除合同 获取经济补偿 除了可以到相关部门寻求救济外,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参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也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此外,《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随之消灭,但是双方同时都会基于之前的劳动合同而产生一些后合同义务。如果您的单位不履行这些义务,劳动者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后薪资的结算是怎么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标准应该怎么支付劳动合同解除 后用人单位应在 解除劳动合同 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的工资。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结算1、企业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动合同应当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每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
2、但是如果企业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预发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的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后的工资是否结算一、 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的 工资 是否结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从这个规定看来,单位与职工 解除劳动关系 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个“时”的理解似乎是有争议的,有的朋友认为这个“时”就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当天将劳动者工资一次性结清发放。 这个“时”在这里的意思是不是 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的“当天”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上看不出结清工资的日期就是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的当天。 二、办理 离职手续 单位 不发工资怎么办 ?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 劳动监察 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 拖欠工资 的支付25%的 经济补偿金 。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首先,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其次, 确认劳动关系 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社会保险 ,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 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 经济赔偿金 ,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 证据 ,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三、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 辞职 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 清算 ,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 劳动合同终止 手续并给您开出《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 试用期 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你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其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 合同到期 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的。 正规的公司不会在员工离职的时候连工资都不给结算的,而且在很多的一线城市就是离职当天全部一次性结清工资和补偿金。事实上,只要公司承诺给发工资并且到工资结算日通知去领工资的也可以,假如说离职的时候公司不批准,并且威胁职工离职之后不发工资的,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解除劳动合同的月工资是怎么计算的计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的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正常出勤期间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各种奖金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工资。计算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的应得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13年第1期)》五、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是否需要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的问题有的法院反映,一些用人单位加班已成为常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由最低工资和加班费组成,如在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不将加班费计算在内,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过低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结算 我们认为,第一、经济补偿从性质上看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为弥补劳动者损失或基于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故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第二,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第三,从原劳动部《关于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