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补贴计算公式
未休年休假日工资=职工本人未休年假补贴计算公式 的月工资(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未休年假补贴计算公式 的平均工资)/21.75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未休年假补贴计算公式 ,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年休假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资。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相关制度规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上述标准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规定的标准执行。如双方的约定或者规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低于上述标准,由于约定或者规定本身违规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工资(即日平均工资的100%),该部分收入随日常工资支付。另一部分为日平均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工资,该部分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者在职职工最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积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未休年假补贴计算公式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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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未休年假补贴计算公式 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下面一起看看未休带薪年假计算方法吧~
休年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享受年休假。然而,很多单位却拒绝给劳动者休年假,或者劳动者也不知道有年休假制度,导致了劳动者在职期间一直没有休过年假。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劳动者当然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赔偿未休年假的工资。关于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可以参照以下方法:
计算公式:未休年假工资=日平均工资×未休年假的天数×2
一、日平均工资的计算
劳动者首先算出自己的月平均工资多少,这里的月平均工资是指税前收入,包括加班费、奖金以及其他货币性收入。然后依据下面公式计算:
日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21.75
二、未休年假天数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未休年假补贴计算公式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工龄计算出自己每年应该享受多少天年假。
对于不足一整年的,年假要进行折算,折算方法如下:
1、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休年假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三、未休年假工资的倍数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因为用人单位平时已经支付过一倍工资了,因此,在计算带薪年假工资是是乘以2倍。
例子:小明2006年8月1日入职A公司,2012年4月30日离职,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为20000元。小明入职前已经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11年了。在A公司期间,小明一直未享受过带薪年假,那么,小明离职后怎么计算其带薪年假工资未休年假补贴计算公式 ?
计算步骤:
1、日平均工资=20000元÷21.75=919.54元
2、未休年假天数
因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从2008年1月日开始实施,因此,计算未休年假天数只能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小明的工龄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则每年享受10天年假。因此,小明整年的有40天未休,而2012年不足一整年,那么,就要依法折算,即4÷12×10=3.333天。不足一天的不支付年假工资,因此小明应该有43天年假未休。
小明未休年假工资=919.54×43×2=79080.44元。
如果可以领取末休年假补贴,怎么计算应拿多少?未休年休假补贴是指应当休但没有休假所应领取未休年假补贴计算公式 的工资报酬,但并不是不休年休假就可以领取,还应该满足一定未休年假补贴计算公式 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第一、必须是因工作原因当年不能安排休假未休年假补贴计算公式 ;
第二、在下一年度安排补休,还是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休假;
第三、全年累计请事假不能超过应休年休假天数。
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可以在下一年申请未休年休假补贴,并且要在单位进行公示。
以机关事业单位为例。未休年休假补贴按照以下计算办法确定:
机关工作人员未休年休假补贴=(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261天*未休假天数*2(正常工资收入已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休年休假补贴=(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261天*未休假天数*2(正常工资收入已发放)。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包括住房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等。
应休年休假天数是按照工龄来确定,其中,工龄在1-10年(不含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工龄在10-20年的(不含20年),年休假为10天;工龄在20年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年休假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可在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假设某工作人员可计算未休年休假补贴的工资年收入为60000元,应休未休年假天数为10天,则未休年休假补贴=60000/261*10*2=4598元;假设某工作人员可计算未休年休假补贴的工资年收入为80000元,应休未休年假天数为15天,则未休年休假补贴=80000/261*15*2=9195元。
不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也是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只不过企业执行起来较为困难,能发放年休假补贴的更是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