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索赔10年年休假工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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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未休年假如何补偿
当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可以索赔10年年休假工资嘛 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可以索赔10年年休假工资嘛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除了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300%的标准给予补偿。至于具体的日工资标准,专家建议,不妨按照现行的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来制定。
但一些企业也对新规定中的一些内容存有疑惑。像对于"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的理解,由于对于"单位安排休息,员工不休息"的情况没有明确规定,一些企业担心部分员工会作出"不休息而领补偿金"的选择,这样一来,原本想保障员工休息权的初衷就会被误用,员工不仅没有得到休息,反而造成用人单位人工成本增加。
此外,单位既不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又不按照规定给予补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或《公务员法》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关于具体处罚标准,专家分析,尽管以前在相关劳动法规中有要求建立带薪休假规定,但处罚细则和标准没有明确过,故具体标准待实施细则出台后方能明确。
工作岗位变更、调整不会影响职工休假权利
[网友 江山每人]请问司长可以索赔10年年休假工资嘛 :《条例》所规定的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连续工作1年以上”是仅指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还是也包括了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其实您刚才已经说到了这个问题。“累计20天”、“累计工作满1年”等表述中的"累计"又应当如何理解?
[李建]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征求意见当中大家问的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当时征求意见稿的时候是规定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有在同一单位这个限制。在征求意见过程当中,许多部门、地方和网友都建议,对这个规定得做点修改,不应该限于在同一单位,一个是方便因工作调动换单位的劳动者,另外也便于和劳动法第45条关于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保持一致,因为劳动法没有限制在同一单位。
这个意见我们经过反复研究,最后还是采纳了这个建议。因此,现已经发布的这个条例里连续工作一年1上,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也包括在不同单位,包括可能换了几个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这两种情形都包括。所以条例当中所使用的累计这个表述和连续是不一样的,累计是累计,连续是连续,累计是中间允许间断,是各个时间段相加,累计工作已满1年就是指职工从参加工作起,无论他是在同一单位或者在不同单位都可以,他的工作时间累计相加,中间也许有间断,都没有关系,满了1年,他就可以了。
之所以做这种比较宽的规定,目的就是让发生工作岗位变更、调整的这些职工,不至于因为工作变更而影响到他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因此我们感觉,这样做从宽的规定还是比较体现以人为本的。
[主持人]针对这个问题,昨天还有网友专门打电话来,叫张建红,他让你给算一算,他说王某在甲单位工作了两年,然后辞职到乙单位,王某的休假应该怎么算?
[李建]这个问题刚才已经解释了,就是累计的,不管是在一个单位还是几个单位,就是相加在一起的,这样做更有利于职工一方。
10年了,带薪年休假单位一直只给基本工资,现在还能讨要吗?你是说十年可以索赔10年年休假工资嘛 了可以索赔10年年休假工资嘛 ,带薪年休假单位一直只给基本工资,现在还能逃要吗可以索赔10年年休假工资嘛 ?我觉得应该是可以讨要可以索赔10年年休假工资嘛 的,不过单位好像是只要是你没有休年休假的,都是给基本工资,我认为你为什么不休息?这也是你的责任
诉求十年前至今的加班费和休假费行吗主张十年加班费在一些省市可以,一些省市不支持可以索赔10年年休假工资嘛 ;主张年休假工资最多可以近3年。
一、加班工资
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可以索赔10年年休假工资嘛 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但劳动者主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限制,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为一年。加班费是工资的组成部分,适用特殊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但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表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用人单位不对超过两年时间的加班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一些省市规定,对劳动者主张两年前的加班费不予支持,一些省市规定劳动者能够提交证据证明的,予以支持。
现劳动者主张10年的加班费,超过两年的部分是否予以支持,要看所在省的规定,和自己掌握的证据。
二、年休假工资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也就是说,前年的年休假可以在去年安排,还没有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劳动者可以主张最后3年年休假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鲁高法〔2010〕84号
36.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当提供加班事实的相关证据。用
人单位否认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以已经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对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应予采信。
劳动者追索两年前的加班费,举证确实充分的,应予支持,
但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浙法民一(2009)3号
第十三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工作十年每年年假休15天都没计算工资,现在被迫离职是否能要求公司补偿这10年来每年15天的工资吗按照规定可以索赔10年年休假工资嘛 ,无论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可以索赔10年年休假工资嘛 ,只要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享受相应时间的带薪年休假。1.要清楚地知道“带薪年休假是每个劳动者的权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员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休假的适用范围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来说,目前有工作的每一个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员工,还是小吃店雇佣的服务员,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2.享受带薪年休假前,必须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但不要求这个工作时间是当前公司的工作时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为用人单位新进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未休年休假天数,通过折算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根据这两项规定,员工虽然可能刚从另一个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至于他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长短,要根据他今年在现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确定。3.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根据《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计算方法,工作不满10年的跳槽员工在新单位休带薪年休假的临界点是73天,也就是说,在新单位工作超过73天才能休带薪年休假,也就是说,每年10月20日以后跳槽但未休年休假的,基本上就失去了年休假。4.雇主应保障每个劳动者带薪年休假的权利。除劳动者书面承诺放弃休假权利外,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未休年休假的天数给予法定报酬,并在应休年休假中支付。《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征得职工同意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本年度日工资收入的300%向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自身原因书面要求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只能支付其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这一规定明确,休年休假是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除劳动者本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职工休假或者职工休假天数少于法定天数的,应当向职工支付本年度未休年休假天数日工资收入的300%。日工资收入按员工月工资除以月工资天数(21.75天)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前12个月,职工扣除加班费后的平均月工资。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这里应该注意的是,雇主应该支付雇员当年的年假。这也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员工应休年休假期限内向员工支付员工的未休年休假工资,将构成拖欠员工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强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6.劳动者离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应享受而未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工资的300%。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员工当年工作时间折算,未满一整天的不发未休年休假工资。如果员工在离职前已休年假,则不会扣除超过折算年假的天数。7.《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带薪年休假标准是法定最低标准。任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不能少于法定的5天、10天、15天,但可以高于这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