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5级鉴定标准
一、五级伤残鉴定伤残5级鉴定标准 的标准是什么?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伤残5级鉴定标准 :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伤残5级鉴定标准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伤残5级鉴定标准 ,偶尔需要监护。
(2)外伤性癫病伤残5级鉴定标准 ,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4)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单瘫(肌力2级以下);
(6)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脸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l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5)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发音和进食功能严重障碍;
(6)上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或折断8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容貌损毁,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尽畸形),容貌损毁和双鼻腔正常通气功能丧失;
(12)面部瘢痕形成25%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胸部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道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2)膀胱切除;
(3)尿道损伤,瘢痕形成闭锁;
(4)结肠损伤,肠外置不能还纳;
(5)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缺失(或畸形)80%以上,功能严重障碍;
(2)阴茎包皮瘢痕形成,功能严重障。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掌缺失70%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8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或双手十指完全丧失功能;
(3)一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完全丧失功能。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0%以上。
二、五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6个月=40816元。
(二)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2551元=12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2551元=25510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8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0元=193876元。
5级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五级伤残:1、符合容貌毁损(重度)标准之二项者;2、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伤残5级鉴定标准 ,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3、双眼重度视力损害;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视野有效值16%(直径20°);5、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伴另一眼盲目3级以上;6、双耳听力障碍81dBHL;7、一耳听力障碍9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61dBHL;8、舌根大部分缺损;9、咽或者咽后区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吞咽流质食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5级鉴定标准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事故五级伤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五级伤残鉴定标准伤残5级鉴定标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伤残5级鉴定标准 ,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伤残5级鉴定标准 ,需要指导;2、外伤性癫痫伤残5级鉴定标准 ,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6、单瘫(肌力2级以下伤残5级鉴定标准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二、头面部损伤致: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5、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6、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三、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四、颈部损伤致: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2、影响呼吸功能。五、胸部损伤致: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2、器质性心律失常。六、腹部损伤致: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七、盆部损伤致: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2、膀胱切除;3、尿道闭锁;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八、会阴部损伤致大部分缺失(或畸形。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十、肢体损伤致: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