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在闵行区发生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了一桩奇案,当天14时许,李伟(化名)沿着闵行区朱建路西北侧人行道行走,三个小时后,有人发现他躺在路边的绿化带里,送医不治。
走得好好的,怎么会在绿化带里死去?
从法庭上播放的证据视频看,当天14时39分,李伟出现在视频画面中,朱建路口人行横道北侧人来人往,还有辅警在执勤。
一辆白色的苏牌小客车从南向北驶来,卷上路面的电线后,在马路上转了半圈,横停在路中间。
而与此同时,在画面左上方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李伟被电线弹到倏地弹起,斜斜地飞向道路绿化带上空,撞上一根电线杆后坠落下去。
卷上路面电线的小客车车主叶某在法庭上说,他下车检查后,车辆没事,他自己人也没事,就当作一次单车事故,立即开车驶离现场。
当天傍晚,警察打电话来,说他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叶某说,他一头雾水,自己的车辆当时根本就没有碰到人。
路面上平白无故,为什么会横着电线呢?回看监控追溯后发现,这根电线是大约3个小时前,另一辆载重卡车拉断的。
法庭调查了解到,当天11点49分,周某驾驶沪牌重型货车,拖挂重型平板半挂车,装载的水泥预制板超高,预制板上方有钢筋裸露,将路口的架空线拉断,该架空线固定在,某电信公司所属的电线杆上,电线被挂断后,掉落在某公路管理所巡查范围内,案发时架空线的离地高度为447.3厘米,低于电信巡查要求的高度,当时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拉断架空线事故,周某和无主电缆线所属单位负同等责任。
一人的死亡牵扯到了前后两起事故,这桩奇案目前正在法庭审理当中,李伟家属委托律师将大货车驾驶员周某及其所属公司、小客车驾驶员叶某、两辆车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某电信公司以及某路管所一起告上法庭,索赔包括律师费在内共计189万余元
然而,几位被告却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很“无辜”
大货车驾驶员周某:从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我将电缆挂断到死者出事,中间有两个多小时,现场已经改变,我不应当承担那么多,具体由法院判决。
周某所在公司:周某确系我司员工,事发时在履行职务。但如果法院认定周某有责任,我司也不认为周某应当承担原告要求的50%责任。周某虽然将电缆刮挂在地,但周某没有发现电缆落地,到死者死亡事发间隔3个小时,期间有车辆不断路过,都可能导致线缆落地位置发生改变,(如果周某有责任)那么将电缆位置发生改变的车辆也都应当承担责任。该起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李伟系意外事故死亡,而且被告周某也不是该起事故认定书中的当事人(当事人系小客车驾驶员叶某),故公司不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周某车险投保公司:涉案车辆在我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含不计免赔,但我方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电线掉落与李伟死亡是两个独立件事,所以我司不承担责任。
小客车驾驶员叶某:事发时我是正常行驶,应当由我购买保险的公司承担责任。周某将电线挂落地面,没有及时处理。如果不是周某将电线挂落,我也不会碰到电线引发事故。我因为该事故行政拘留了一个月。我是正常行驶,没有违规操作,我当时也没有看见电缆。事发后我下车查看,并且有一个协管员也过来查看事故现场,我们都没有发现死者李伟。我的车辆也没有损坏,我不知道李伟死亡,我就走了。,如果我知道事发情况,我肯定会报警处理的。虽然我之前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但警方调查清楚后,拘留处分已经被撤销了。
叶某车险投保公司:叶某的车辆在我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200万元,含不计免赔,事发在保险期限内。我司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员逃逸现场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故在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内不予理赔。针对原告提出我司承担30%责任,我方认为该事故为交通意外事故,并且被告叶某在行驶过程中无违法行为,属于正常行为,我方不认可责任比例30%。
被告某电信公司:对原告要求我司承担责任10%不认可。根据事故认定书,李伟死亡系意外事故,我司不属于事故认定书中载明的当事人主体,我司与本案无关,对死者死亡无因果关系,不承担责任。
被告路管所:该起事故与我们无关。我们在日常道路养护过程中,无原告指出的有清理路障的义务,只在应急情况下有清障职能,但是事发前我所并未接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清障通报。我方与死者的死亡无因果关系,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责任究竟该如何划分?
浠水这起一根电线引发的命案,最终结果是怎样的?“这根电线离地面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的高度为5米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而渣土车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的高度则为3.8米,如果渣土车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的后翻斗完全降下去,是不可能扯到电线的。因此,我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涉嫌交通肇事罪”。
1月下旬,浠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徐辉在案发现场调查核实后,对自己办理的一起案件进行补充侦查证据,并进行准确定性,从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作用,提升办案质效。
2020年11月30日上午十一时许,顾某驾驶重型渣土车,右转驶出浠水县闻一多大道河东街某在建项目工地出口后,车辆顶部拉扯路面电线,导致附近2根电线杆倒地。其中一根电线杆和掉落的电线“一起发力”,砸伤了在路边鱼塘捕鱼的村民张某。张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12月15日,浠水县公安局以顾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受案后,办案检察官徐辉仔细审查了所有案卷材料,发现了其中的疑点,遂对犯罪嫌疑人顾某再次进行讯问。在讯问过程中,顾某不能确认自己驾驶的渣土车的后翻斗是否能够完全降下来,加上电线高度过低,从而导致受害人张某死亡。因此,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他不认为自己涉嫌犯罪。
为了弄清案件事实真相,办案检察官决定到案发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在现场,办案检察官走访了周边多名村民,还向电力部门的工作人员请教了电线高度、电线杆倒地原因、由此所造成的危害等专业知识。并找来同一款渣土车丈量车的高度,当场询问司机渣土车的盲区、坐在渣土车驾驶室内能否看到后翻斗有没有完全降下来等情况。
经过现场调查核实后,办案检察官认为,按照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顾某因为疏忽大意未放下车斗,导致拉断电线杆砸死被害人张某,不是意外事件,并非交通肇事行为。而且,在此事故中,顾某应当预见到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可能发生危害行为,而由于自身疏忽大意的过失,没有预见到未放下的车斗会拉扯电线而造成的潜在威胁,而且已经发生了致一人死亡的后果,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
核实完这些问题后,办案检察官将补充调查的证据向顾某出示。在证据面前,顾某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主动要求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最后,该院以犯罪嫌疑人顾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审查起诉。鉴于顾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到位、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该院依法对顾某决定不起诉。
上海一男子正常行走却被“弹飞”,该男子为何会因此死亡?上海一男子正常行走却被“弹飞”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该男子为何会因此死亡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
一、上海一男子正常行走却被“弹飞” 是什么情况?
上海有一名男子开着车从一个路口经过的时候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地上有一些电缆线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这些电缆线就被卷到了车子的底部,在拉扯之中逐渐收紧的电缆线就把另一名正在路上经过的男子弹飞到了旁边的电线杆上,然后这名男子就落在了道路旁的绿化带里面,最后这名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 该男子为何会因此死亡?
这名男子之所以会在被电缆线弹飞之后死亡,是因为当时被电缆线弹飞之后,这名男子直接撞在了电线杆上,当时撞击的力度也非常大,最后死者还从电线杆上掉落了下来,这才导致他受伤严重,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的,如果说当时只是被弹飞到了绿化带里面,可能后果还不会这么的严重。
三、怎么评价这件事?
事情发生之后,死者的家属就把当时开车的这名男子以及挂断电缆线的司机,还有当地的电信和路管部门都告上了法院,并要求相应的赔偿赔偿的金额总共有190万元,最后法院经过审理,判定司机所在的运输公司以及电信公司和肇事司机都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件事情对于死者来说可以算得上是飞来横祸,因为他当时正好好的在路上走着,没想到却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这就说明生活当中意外是无处不在的,如果大家多加小心,就有可能会被波及,因此无论什么时候,外出的时候都一定要多加小心,卷离可能会发生意外的情况,除此之外,司机朋友们,特别是货车司机坚决不能超载,超速,因为往往超载超速就是交通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
电工去修电从电线杆子掉下来死亡了,应该怎么电工在工作时间因工死亡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按照工伤处理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赔付。企业需要报告当地安监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由安监进行调查。
路人被电线弹飞身亡,这起事故的最大责任人是谁?路人被电线弹飞身亡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我认为这起事故的最大责任人是重型货车驾驶员周某。
整场事件的起因是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周某驾驶的重型货车,装载的水泥预制板超高,预制板上方有钢筋裸露,将路口的架空线拉断,该架空线固定在,某电信公司所属的电线杆上,电线掉落至某公路管理所巡查范围内。后另一小客车经过,车主叶某因卷起电线,致使经过的李伟碰触到电线,当场被电线弹飞撞到另一电线杆上。而下车检查的叶某对此毫不知情。当李伟被路人发现送到医院救治时,已经无力回天。
(图片来源于松鼠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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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起事件中,因每方都存在改变行为而避免李伟死亡的关键时刻,所以李伟的家人将包括两家保险公司在内的七方都告上法庭,索赔人民币共计189万元。
但每方各持己见,都不认可原告状告己方应对李伟的死负责或承担的责任比例。
(图片来源于松鼠热点)
就本人看来,第一责任人应是驾驶重型货车的周某,在装载大型货品的运输过程中,没有对货品的包装严肃谨慎处理,使钢筋露出,以至于勾断电线。之后经过的每一辆车,都有存在因触碰电线给路人带来伤亡的隐患,只是叶某将这个隐患落实了。如果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他的确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驾车离去,就不能称之为肇事逃逸。
但他是导致李伟死亡的直接原因,对李伟的死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重型货车则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在这层关系上,重型货车的驾驶员周某理应承担主要的责任。
对于电信公司,该负责人则明确表示,李伟之死是意外事故,公司与此案件无关,对李伟的死无因果关系。本人是认同的,这就如同有人吃豆类食品中毒,状告种大豆的人。
对于路管所,没有日常清理路障的义务,却有应急情况下的清障职能,本人并不是很认同,道路管理养护理应是路管所的主要职能,包括清洁,整修,绿化,至于在这场事故中是否因为没能及时勘察到隐患,而加以整修排除隐患,要看法律的裁定了。
(以上仅属本人意见,只做参考用。)
安徽一电线杆在施工期间坠落致多少人死亡?蒙城发布1月22日消息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2018年1月21日19时许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湖南昌达输变电公司在蒙城实施一供电项目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施工期间不幸突发意外情况电线杆电线掉落死亡 ,电线杆坠落砸中一辆轿车,并导致附近5名群众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4名受伤群众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事件发生后,蒙城县委、县政府立即指示相关部门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工作,并责成安监、公安、供电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县政府当晚迅速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第一时间成立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处置、调查和善后工作,并连夜展开进行。
目前,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望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