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的具体内容是肢体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为25%。具体等级需专业部门来进行医疗鉴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4.9.9 i条规定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为九级伤残”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附录C.8.2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规定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用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别乘以肢体三大关节相应的权重指数(腕关节0.18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肘关节0.12,肩关节0.7,踝关节0.12,膝关节0.28,髋关节0.6),再用它们的积相加,分别算出各肢体丧失功能的比例”。该标准仅规定了肢体三大关节对应的权重指数,对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的计算方法没有规定。
目前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的计算主要有两种方法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
(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患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
(各个方向(健侧关节的活动度-患侧关节的活动度)/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总和/方向数。
伤残赔偿的计算公式公式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有下式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
C=Ct×C1×(Ih+∑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赔偿责任系数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通俗的算法: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注: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
1、第25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第30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拓展资料: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1) 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参考资料:伤残赔偿的计算公式
伤残损害赔偿金的计算这样计算伤残损害赔偿金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伤残赔偿金计算的公式是怎样的伤残赔偿金计算的公式是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伤残系数x赔偿年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的腿功能伤失的计算方法十级伤残为7个月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伤残功能损失计算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