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该怎么履行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如下:1、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申请法院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申请法院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怎么执行
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如下:
(1)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申请法院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申请法院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该怎么履行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该怎么履行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该怎么履行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请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怎么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应作以下处理:
1、被害人可以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该怎么履行 ;
2、被害人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
3、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该怎么履行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要怎么办1、 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该怎么履行 ,应当在 刑事案件立案 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2、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和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该怎么履行 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在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已经记录在案, 刑事案件起诉 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4、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5、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刑事附带民事执行程序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申请 强制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该怎么履行 的程序与一般民事判决强制执行是一样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该怎么履行 的。 1、申请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 继承人 、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该怎么履行 ,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该怎么履行 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 管辖 。 2、申请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该怎么履行 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的 身份证 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 营业执照 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还应提交 继承 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3、申请程序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 强制执行申请 的期限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