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土地征收流程如下: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土地征收流程1、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土地征收预公告中的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方式,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2、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后,市、县级政府要组织人员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查询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这个环节,被征地农民一定要积极地参与并配合,避免他们有遗漏或是登记错误,导致自己有所损失。
3、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同样的,这个环节被征地农民也要积极地参加,如果评估机构评估方法不利于被征收人等,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及时地提出来。
需要注意的是,评估结果是申请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如果征收方未走这一程序,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提出来。
4、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完成前面几个步骤后,相关部门要依据评估报告并结合调查结果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如果多半人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要求相关部门举行听证的,相关部门应当要组织听证。
需要注意的是,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时间至少是三十日,在这三十日内,如果广大被征收人有意见,需要及时地提出自己的意见,一旦过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了期限,那就会被视为无意见。
5、办理补偿登记
如果广大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没有意见,对补偿标准也比较满意的话,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6、签订补偿协议
办理完补偿登记后,如果双方对补偿均无异议的话,那么双方就可以就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协议。
7、向相关部门申请征收土地
在完成了上述6个步骤以后,那么征收方便可以向相关部门报批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本条例规定的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应当对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土地的情形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8、批准征地申请
9、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在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之后,征收方需要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
10、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对于个别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相关部门需要在申请土地征收时如实说明,并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实践中,如果相关部门并没有作出补偿决定,就直接强拆强占则是不合法的。
11、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对于被征收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就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启动法律程序的,也没有搬迁交出土地的,征收方需要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法土地征收程序有什么征地 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 征地补偿标准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 征地补偿 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 法规 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合法征收土地流程程序: 1.告知 征地 情况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征收土地公告; 5.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 6.报批征地补偿方案; 7.批准征地补偿方案; 8.土地补偿登记; 9.实施补偿,交付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征收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征收土地的合法流程 的各项规划。第二步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第四步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第五步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第六步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第七步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 补偿安置协议 ,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第八步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第九步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第十步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第十一步如用地单位欲转让该 土地使用权 ,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 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