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众所周知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车险分为两块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一块就是交强险,这是国家强制缴纳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的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块属于商业车险,属于车主自愿缴纳的,2020年下旬就已经进行商业车险改革,因此这个政策一直延续到2021年,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我们从交强险、商业车险两大方面的改动看下2021年车险新规定是什么:
1.交强险的改动分为两个政策,分别体现:
(1)对于有责情况、无责情况中(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财产损失)的调整;
(2)对于优惠系数的调整:面向于有责道路的交通事故,划分了A区、B区、C区、D区、E区,不同的省份、市区,对于无赔偿优待系数是不同的,譬如青海、海南、西藏、内蒙古如果三年0起交通事故的话,最高优惠50%。
2.商业车险:对于商业车险,主要改动方面也有两点:
(1)第三责:赔对方人、财产、车辆损失,由之前发生交通事故,只能社保内住院升级为社保目录外用药住院,由最高额度500万升级为最高1000万。
(2)车损险:赔自己车,以前可以单独购买的不计免赔、玻璃险、自燃险等都归纳为车险损失险。
法律依据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新交强险出台前的交通事故可以按新规定执行吗?新交强险规定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在2020年9月19日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就是今天凌晨0时0分以前发生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的交通事故,按照老规定即12.2万元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的限额赔偿。
今天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律按照新规定,即20万元的限额赔偿。
在新交通法实行前的发生的交通事故因用新法还是旧法(新法已经颁布了)特别是对弱势群体法无溯及力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在新法施行前发生的交通事故适用旧法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对哪个群体都一样。
2020年新规强制保险之前买的保险,新规之后出的事故,理赔是按新规之后还是之前?2020年9月19日之后发生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的交通事故新规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按照新标准执行。
交强险限额提高:
1、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2、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3、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4、财产损失限额维持2000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