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营养费是怎么算的
1.工伤不存在营养费之说工伤的营养费是怎么算的 ,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发放 停工留薪期 工资工伤的营养费是怎么算的 ,该停工留薪期工资应当包含营养费。 2.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工伤的营养费是怎么算的 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 工伤停工留薪期 工资。 4.至于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5.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工伤营养费赔偿标准法律分析工伤的营养费是怎么算的 :工伤赔偿中并没有营养费工伤的营养费是怎么算的 ,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般只有当事人遭遇人身损害,才会由赔偿义务人来赔偿营养费等费用。营养费是为工伤的营养费是怎么算的 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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