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交通事故鉴定 评残标准如下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 一级 伤残 :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等等。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 交通事故 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 伤残鉴定机构 评定 伤残等级 。 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评残标准交通事故 评残标准如下: 一级 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2016年处理交通事故评残标准有哪些一、一级残疾标准(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低于20)或精神障碍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痪(三肢以上肌力低于3级);4、截瘫(肌力低于2级)伴有大便和尿失禁。(2)头面部损伤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1。双侧眼球缺失;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睛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3)脊柱胸部损伤导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4)颈部损伤导致呼吸吞咽功能严重障碍。(5)胸部损伤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1。肺叶切除术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伴有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6)腹部损伤: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双侧肾切除术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中不能自理。(七)肢体损伤: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功能丧失50%上述三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第四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上述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外两肢完全丧失功能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8)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上述。二、二级残疾标准(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严重智力缺损(智商低于34)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2、完全失语;3、双眼盲目5级4、四肢瘫痪(二肢以上肌力低于2级);5、偏瘫或截瘫(肌力低于2级)。(2)头部和面部损伤: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球盲目4级以上;或者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睛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2、双眼睑严重下垂(或严重畸形)伴盲目4级以上;或者一侧眼睑严重下垂(或严重畸形),盲目4级以上,另一侧眼睛盲目5级;3、盲目5级;4、双耳极度听力障碍伴有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者双耳极度听力障碍伴有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5、全面形成疤痕。(3)脊柱胸部损伤导致严重畸形愈合和呼吸功能障碍。(4)颈部损伤导致呼吸吞咽功能障碍。(5)胸部损伤:1。肺叶切除术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部畸形,呼吸功能障碍;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伴有明显的器质性心律失常。(6)腹部损伤导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另一侧肾功能严重障碍。(7)肢体损伤导致:1。上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以上。三、三级残疾标准(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引起的:1、严重的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要经常.严重创伤性癫痫,药物无法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5、四肢瘫痪(三级以下四肢肌力);6、偏瘫或截瘫(三级以下肌力);7、大便或尿失禁,难以恢复。(2)头部和面部损伤: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球盲目3级;或者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睛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2、双侧眼睑严重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者一侧眼睑严重下垂(或严重畸形),盲目3级以上,盲目4级以上;3、盲目4级以上;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陷(直径小于5)°);5、上颌骨和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6、双耳极度听力障碍伴有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7、一耳极度听力障碍,另一耳重度听力障碍伴有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上述;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有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有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9、面部疤痕形成80%以上。(3)脊柱胸部损伤导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4)颈部损伤:1。疤痕形成,颈部活动完全丧失;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5)胸部损伤:1。肺叶切除术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部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伴有器质性心律失常;或者心功能一级伴有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6)腹部损伤:1。胃、肠、消化腺等部位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严重障碍。(7)盆腔损伤: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2、大便和尿失禁,难以恢复。(8)会阴损伤导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9)肢体损伤: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功能丧失50%以上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失去功能4、一肢完全失去功能,另一肢失去功能50%上述。(十)皮肤损伤导致疤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上述。交通事故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常见骨折类十级伤残:1。尺骨或桡骨粉碎性骨折。休息4个月后,可以进行鉴定,看看肌电图:尺子和桡骨神经是否受损。2、锁骨骨折:观察手臂活动是否有限,是否可以抬起触摸头顶。3、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4、髌骨粉碎性骨折,加内固定,放宽条件可能达到10级;髌骨线性骨折不易构成残疾。5、内踝或外踝大面积粉碎性骨折,导致双脚不均匀,可10级;内外踝同时骨折,可达10级。6、腰椎或胸椎三分之一的压缩性骨折,十级。T压缩面是否达到三分之一。7、颅脑骨折,入院时有昏迷症状,伴有蛛网膜下出血,可达十级;只有颅脑骨折或癫痫,不易残疾。8、癫痫残疾标准要求高。创伤性癫痫:伴有颅脑创伤(脑内需要损伤),发作频率高(出院3-6个月后仍经常发作),要求受伤前无癫痫病史。看脑电图。创伤性癫痫,药物可以控制,但脑电图中度以上的变化留下。9、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内固定,可以做十级。10.创伤性白内障,影响视力,6个月以上,可以做十级。《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标准评定因 交通事故受伤 的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其评残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伤残评定标准 》。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残疾方面的赔偿主要有: 残疾赔偿金 、 精神抚慰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交通事故腿部评残标准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