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确实无力赔偿后果
民事赔偿中,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民事赔偿确实无力赔偿后果 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民事赔偿确实无力赔偿后果 :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民事赔偿确实无力赔偿后果 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往往与赔偿相关。若是法院判处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对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这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遇道民事诉讼赔偿无力支付的情况,往往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只有等到被执行赔偿的人有执行能力的时候,可以随时请求法院予以执行。
判决书下来没钱赔偿有啥后果判决书下来没钱赔偿民事赔偿确实无力赔偿后果 的后果是:
1、责任方如果有非货币财产民事赔偿确实无力赔偿后果 ,权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权利方先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执行局确认责任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等责任方有财产时再执行;
3、无力赔偿财产可以赔偿劳务,双方达成协议签字确认后报法院备案,责任方接受权利方和法院监督,以付出劳务的方式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还有可能被强制执行。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条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