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私自挖山属于违法行为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挖山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耕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而占用耕地的行为。非法占有耕地行为通常表现为:其一,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理,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的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其二,少批多占耕地的,即部分耕地的占用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但超过批准的数量且多占耕地的数量较大的;其三,骗取批准而占用耕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耕地,且数量较大的。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非法占用耕地,主要是指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的自然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耕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耕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为故意。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私自开荒山违法吗?法律分析: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开挖荒山是犯法的。如果是个人未经批准侵占集体土地的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是荒山荒坡,可以通过承包或者租赁的方式取得使用权,再开发,这样就是合法的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民私自开垦荒地有罪吗?
私自开垦荒地一般不构成犯罪,除非村民毁林开垦,要承担法律责任,对非法开垦土地行为应该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森林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他毁林行为。同时,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非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荒地属于村集体财产吗?
荒地属于村集体财产。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毁林开荒,处罚条例毁林开荒相关法律法规
1、《森林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为, 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和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3、《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私自毁坏树木如何处罚一、恶意损坏林木的如何处罚
恶意损坏林木指违反《森林法》规定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或者虽取得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采伐本单位、本人自留山或承包林地上的珍贵树木,或毁坏珍贵树木,致使其死亡或丧失安全生长条件的行为。应该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毁坏林木罪”都有。
《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故意毁坏林木财物的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
构成犯罪的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关于毁林开垦如何定性和处罚问题的解答黑龙江省东宁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崔浩问:近年来,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我县退耕还林的林地复耕现象时有发生,国家虽然出台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退耕还林条例》第62条和修改后的《刑法》第342条等,但都没有对具体数量做出规定,如复耕多少视为情节严重?在具体办案中应如何操作?广西天峨县森林公安分局张重书问:我县有些农民在集体的土地上或在自家责任山上毁林开荒种粮食作物或造林,一般情况下砍伐的林木蓄积量都在20立方米以上。对这类毁林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其情节严重如何确定?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广西金秀县森林公安分局兰花问:(1)毁林数量达到多少才算数量巨大和情节严重?(2)对毁林数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刑法》中的哪条罪名?答:从总体上看,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你们所提的问题都是关于对毁林开垦行为如何定性和处罚。近年来,毁林开垦(包括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乱占滥用林地案件时有发生,对国家森林资源造成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为私自毁林挖山的法律规定 了遏制这种现象,惩治毁林开垦、乱占滥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先后出台了《森林法》、《刑法修正案(二)》、《退耕还林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