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毁坏林木立案标准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为特别重大案件。 毁坏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规划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2、建设条件分析与评价;
3、建设总体布局;
4、分区或分项规划;
5、建设进度安排;
6、环境影响评价;
7、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8、效益分析与综合评价;
9、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二、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打枝、采脂、狩猎;
2、毁林建墓地,毁林开垦,毁林采石、采砂、采土;
3、在禁火区内焚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
4、其它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毁林刑事立案标准毁坏林木立案标准: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为特别重大案件。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林地罪的立案标准立案标准: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其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他林地数量达十亩以上的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毁坏林地多少亩可以立案?五亩以上、其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他林地数量达十亩以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特种用途林地数量达五亩以上、其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他林地数量达十亩以上,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即构成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的行为包括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等。
毁坏林地处罚标准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违法占用或征用林地,责令限期限恢复林地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30元的罚款。对擅自开恳林地,致使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恳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非法开恳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资料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如今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对于林地资源的保护也是很重要的,很多人为了其他用途而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在合法范围内是被允许的,但是擅自改编林地用途则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立案标准【法律分析】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一、放火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的,应予立案:1、情节和后果严重,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损失财物1000元以上,毁损粮食、棉花500公斤以上的。2、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致数人死亡,直接损失财物一万元以上,毁坏粮食、棉花1万斤以上,或者中断交通、造成财产巨大损失的。三、爆炸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情节、后果严重,致人死亡、重伤,或者损失财物千元以上,毁坏粮食等千斤以上。2、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致数人死亡,直接损失财物万元以上,毁坏粮食等万斤以上,或者中断交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的。投放危险物质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情节、后果严重,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损失财物千元以上,毁坏粮食千斤以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 [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毁坏灌木林地立案标准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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