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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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内容一般包括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法律依据:
《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该规定,只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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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拆迁怎么补偿门面房拆迁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点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
1、前期费用、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给与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会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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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门面房拆迁按照国家标准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的补偿包括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乡镇门面房拆迁赔偿标准法律分析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乡镇门面房拆迁赔偿标准具体要看当地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
沿街外观好似商业用房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同时也是用于实际经营行为的房屋。例如饭店、超市、小宾馆等,今天探讨的是对这类房屋应该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的沿街用房基本是正规的商服用地,不存在争议,产生争议的多在集体土地上。所以接下来我们就探讨下在集体土地上沿街用房,它的形态分为以下几种:
1、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当中标注的用途为住宅,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用房。
2、客观现实自然形成;意思是本身不是沿街用房,房屋前面修路,房屋可做经营之用,这种时间推移自然形成的用房性质。
3、村乡镇统一规划的用房;例如乡、村统一规划此地为超市一条街、建材一条街。本身经过了乡、村的统一规划,但是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建筑以及土地审批手续。
4、自建宅基地;例如农家乐饭店、农家乐宾馆。
5、集体企业改制;之前是乡办、村办企业,被一次性买断的这种商铺用房。
法律依据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门面房拆迁怎么赔偿有什么详细的明确规定吗商业门面房拆迁经过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后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确定拆迁补偿内容。
第一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通常房屋拆迁临街门头房拆迁补偿 的计算标准为: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一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第二,门面房拆迁补偿通常包括: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第三,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