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一级伤残护理费标准
法律分析:最新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江西省一级伤残护理费标准 的费用
五、住院护理费:50-100(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
长期护理费:4196元×50%×12×(5年,10年,20年,各地法院判决不一)
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七、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
八、交通费:500-2000元
九、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20×100%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20×100%33386元
十、鉴定费:依发票为准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江西省一级伤残护理费标准 ,母亲超过55周岁江西省一级伤残护理费标准 ,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一级伤残政府每个月多少钱补助?1、北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2022
根据2022年7月1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22年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告》(京人社发〔2022〕7号)江西省一级伤残护理费标准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1)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江西省一级伤残护理费标准 :一级伤残370元,二级伤残335元,三级伤残305元,四级伤残275元。
(2)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3)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
2、上海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2022
根据2022年6月22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22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23号),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1)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8824元/月,致残二级8226元/月,致残三级7730元/月,致残四级7230元/月。
(2)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698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559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419元/月。
(3)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8元。调整后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848元,其中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934元。
3、西藏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2022
根据2022年4月29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区工伤(亡)职工伤残津贴、 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待遇标准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1)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一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低于4773元的,补足到4773元江西省一级伤残护理费标准 ;二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低于4508元的,补足到4508元;三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低于4243元的,补足到4243元;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低于3978元的,补足到3978元;五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低于3712元的,补足到3712元;六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低于3182元的,补足到3182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工亡职工供养的无劳动能力的配偶以及孤儿、孤寡老人的抚恤金标准低于每人每月2121元的,补足到2121元;工亡职工供养其江西省一级伤残护理费标准 他亲属的抚恤金标准低于每人每月1591元的,补足到1591元。
(3)生活护理费标准:工伤职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月领取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442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月领取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3536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月领取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2652元。
一至四级伤残护理费标准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一天100元左右。
工伤护理费标准江西省一级伤残护理费标准 :
1.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江西省一级伤残护理费标准 ,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二、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