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法律分析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果园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的征收补偿标准主要是:1、土地补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果园近期三年收益平均值乘10倍、附着物补偿:果园中间种的地表农作物及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如银杏树、葡萄树等)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专家评估确定、预期收益折现补偿:通常依照有权单位专家评估确定、基础设施补偿:按照被搬迁户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最新版果园征地补偿标准第一点我们可以从果园征收的情况来分析。我们所谓的果园是属于耕地的一种类型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因此对于果树的补偿也应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一般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来进行,但是,果园也不同于一般土地,所以又有其也输得补偿标准,根据果园类型的不同,果园征地补偿的标准也有一些不同,比如说对于家庭承包地种植果园而言,在这种类型的果园要被征收时,承包果园的果农是可以得到的国家规定的一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但是这个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被征收果园所在地的省或自治区所制定的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来进行补偿的,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而对于其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他方式的承包地种植果园这种类型而言,在果园要被人征收时,我们就应该根据公平原则,对果园的果农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第二点我们可以从果树层面来对补偿标准进行分析。这种角度的补偿标准是依据果树生长期的不同而进行不同标准的补偿的,根据我国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把果树分为培养期、初果期、盛果期和衰老期这四个时期,并且根据规定,在不同时期给果农不同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果园征地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 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的价格政策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征收土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征收土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果树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如:樱桃树树龄8-20年,每株补偿1500-2000元。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的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建议最好还是咨询当地的国土局。 1、农村白沙树,槐树,柳树等树木为1-4年的为每一亩5000元,5—12年的每一亩18000元。13-20年的为30000元一亩。 2、农村房屋前后成熟树林木为150元一棵。 注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具体补偿标准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为准。 二、 征地补偿费 计算方法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 集体土地 时付给被 征地 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 ①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 宅基地 、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综合上面所说的,补偿标准是要看各个城市的政策来进行计算的,地理位置越好的城市,那么补偿的标准就会越高,因此,我们在补偿之前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去问一下政策是怎么样的,也可以避免之后补偿的时候引起各种的纠纷,这也可以为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了保障自己的利益。
承包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了社会整个体制的美好建设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最近应该经常能够收到一定的土地补偿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如果土地涉及到种植果园的 征地补偿标准 是怎样的呢果园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根据相关的说法,果树的补偿应该按照,果树种类以及树林来进行补偿,一般是1500元到2000元不等。 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如:樱桃树树龄8-20年,每株补偿1500-2000元.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的,建议最好还是咨询当地的农林水利局。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不同种类的果树,以及不同年龄的树龄,都会对 征地补偿 的标准产生不一样的说法,所以不能够一概而论,如果是涉及到杂果 树 的,还应该要考虑整个果树是在培育期还是盛果期,如果年龄越多,相关赔偿的金额也就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