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2死1伤判刑的案例
主要看交通肇事2死1伤判刑的案例 他有没有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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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警官酒后驾车造成二死一伤终审被判1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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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7日 10:06 合肥报业网
新华社福州5月27日电 福建省边防总队干部郑晖7年前酒后驾车接连撞死两人并导致一人受伤。福建省高级法院日前以交通肇事罪终审判处郑晖有期徒刑13年。死者家属与福建省边防总队、郑晖在民事赔偿方面也已达成协议。
郑晖原系福建省边防总队技术处参谋交通肇事2死1伤判刑的案例 ,中尉军衔。1997年12月5日晚交通肇事2死1伤判刑的案例 ,郑晖喝完白酒后,独自驾驶本单位一辆三菱牌旅行车,经福州北大路与湖东路交叉口时,与一辆“的士”相刮擦。郑晖认为“的士”司机骂他,于是驾车左拐弯追赶“的士”。当车行至西湖公园门口时,撞到正在人行横道上走路的老人黄德玉,致其当场死亡。郑晖没有停车,继续行驶至西洪路与湖头街交界处时,又与一辆自行车刮擦,紧接着撞到正在人行横道旁推童车的黄海霞及其所推童车,致童车中的男童林武轩(1岁8个月)当场死亡,黄海霞轻伤。事发后,郑晖没有停车,逃离现场。经交警部门鉴定,郑晖对两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郑晖案在当时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然而,此案的审理过程却一波三折。1998年1月,福州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鼓楼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21日,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郑晖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郑晖及其所在单位赔偿死者家属共20万元。双方当事人对此判决均表示不服。两个月后,福州市中院作出刑事裁定,将此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1998年11月,鼓楼区法院开庭重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郑晖有期徒刑15年。1999年5月,鼓楼区法院撤销该判决,此案改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2001年5月,福州市中院就此案再次开庭审理。2001年12月30日,福州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郑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郑晖必须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总计16.6万元。
一审宣判后,两位死者的家属及郑晖均上诉至省高院。2003年10月30日,省高院裁定将此案发回福州市中院重审。
福州中院重新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郑晖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驶汽车,在撞倒被害人黄德玉致其死亡后,驾车逃离现场,在逃逸中又撞到1岁8个月的男孩林武轩,致其死亡,撞伤黄海霞,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特别恶劣。因此,一审判决郑晖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此判决结果在省高院终审中得以维持。(记者苏杰)
女子无证驾驶致2死1伤,无证驾驶将得到什么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肇事2死1伤判刑的案例 ,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肇事2死1伤判刑的案例 ;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shi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交通肇事2死1伤判刑的案例 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销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
交通事故 2死1伤 怎么判刑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2死1伤判刑的案例 ,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肇事2死1伤判刑的案例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重大事故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交通肇事2死1伤判刑的案例 ;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 交通肇事罪
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