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买二手房一年后发现漏水找原房东索赔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法院的最后判决是: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由于如今房地产行业的火热,也掀起了一部分人买房与卖房的热潮,而在二手房买卖的市场当中,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往往会出现一些质量上或者其他的内容的纠纷。最近网络上就出现了一起这样的纠纷,有一个人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在一年以后发现房子漏水,而她将原房东起诉到法院,要求房东索赔1.5万元,但是最终被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起诉。最后这位买二手房的人只能自己出钱,重新装修自己所买来的二手房。实际上,法院的判决也是出于合理的事实,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的判决。
根据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我国《合同法》第157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卖方和买方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买方就应该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去审查对方交付的二手房,也就是去检查所交付的二手房的质量,以及各个方面的问题,如果双方并没有规定这段检查的时间,那买方也应该及时的去检查。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158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修理费用之负担问题
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双方已经完成了房屋的交付,而且也经过了买方,对房子的检查,而在当时交房的时候,买方也没有提出异议。而双方也没有规定,如果将来房子出现任何问题的话,是谁来负责。
出于情理,房子已经交付了,而且在交付的时候也没有发现任何的问题,那么之后引起的问题也不应该由卖方来负责。
二手房买卖,原房东隐瞒房屋漏水情况,怎么办二手房买卖隐瞒房屋严重漏水属于合同违约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的行为,可以要求卖方和中介承担连带责任,要求承担合同违约的违约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方式:
1、赔偿损失的概念与确定方式。
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具有如下特点:
(1)赔偿损失是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赔偿损失具有根本救济功能,任何其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他责任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损害赔偿。
(2)赔偿损失是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损失。金钱为一般等价物,任何损失一般都可以转化为金钱,因此,赔偿损失主要指金钱赔偿。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以其他物代替金钱作为赔偿。
(3)赔偿损失是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首先,赔偿损失是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与违约行为无关的损失不在赔偿之列。其次,赔偿损失是对守约方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4)赔偿损失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赔偿损失的确定方式有两种:法定损害赔偿和约定损害赔偿。
2、法定损害赔偿。
法定损害赔偿是指由法律规定的,由违约方对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对守约方遭受的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定损害赔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
违约方对于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见其赔偿范围包括现有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前者主要表现为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为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诉讼费用等:后者是指在合同适当履行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
(2)合理预见规则。
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法定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一项重要规则,其理论基础是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对此应把握以下几点:
①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包括现实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损失赔偿总额的规则,不仅用以限制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②合理预见规则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
③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可能的损失,应当根据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者情况加以判断。
(3)减轻损失规则。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其特点是:一方违约导致了损失的发生;相对方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造成了损失的扩大。
3、约定损害赔偿。
约定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它具有预定型(缔约时确定)、从属性(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附条件性(以损失的发生为条件)。
新买的二手房出现漏水这个责任我找谁负责如果所购买的二手房出现漏水现象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并且已经过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了保修期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户主也不要过于担心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首先要查明房屋漏水的原因,从根源处寻求解决的办法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
1、 如果是公共部位漏水,则可以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所以,如果是公共部位漏水,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 如果漏水区域是屋顶,漏水原因是由于楼上的户主对房屋的使用或者装修不当而造成引起的,那么楼上的住户应当对楼下的漏水承担全部的责任,除了修缮的费用,如果造成相应的财产损失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如果漏水的原因是自己造成的,那就得自己承担责任。先找物业公司,如果没有物业或物业弃管的,再找专业的维修公司。
二手房漏水原房主该承担责任吗
新买的二手房出现漏水现象,有部分新户主就会问,原房主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对此,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涉及到交房后房屋漏水的相关事宜,看看合同上是怎么规定的,一般都会按照合同执行。如果交房前,卖方隐瞒了漏水问题,买方在交房之后发现了漏水问题,是可以要求原户主进行维修的;如果漏水问题发生在交房之后,那应该有买家自己解决。基于此,买方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对所购房屋有充分的了解,合同涵盖的范围也要尽量详细具体。
查明漏水原因,谁的问题谁负责。当然,买方购买二手房应该确认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会留下质量隐患,与卖方协商好,避免日后产生不愉快的纠纷。
买的二手房住了半年房子漏水,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在买二手房后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我们发现自己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的房子漏水了,此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可以看看一些法律条文,下面带你来看看吧!
房屋是否在保修期内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屋顶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以及房间和外墙的防漏需要5年”本条款规定了房屋防水工程的保修期。
但是谁来修理它呢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所售商品房的质量保修。双方应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达成协议。保修期从交付之日开始。”
漏水部位是否是共用部位?
如果房子已经过了保修期,你可以看到漏水部分是否属于公共部分,如果属于公共部分,你可以为房子启动专项维修基金。
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专项资金。
住宅的常见部分通常包括:住宅基础、承重墙、柱子、横梁、地板、屋顶和室外墙壁、走廊、楼梯井、走廊通道等。
确定这是否是原所有者的责任?
如果泄漏部件不是常见部件,且保修期已过,泄漏问题只能由您自己解决。如果你自己解决的话,你需要和原业主划定责任范围,看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以上就是关于漏水了该如何解决的一些途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健康愉快!
二手房已过户,发现漏水,可以索赔或诉讼吗?一般,不论多久出现这样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的情况,只要卖家已在房屋交易之前如实告知房屋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如果在经过房屋检测时后,确认是买家在入住后装修导致的房屋漏水,那么卖家也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在房屋交易后一年内出现漏水的情况,且卖家未在房屋交易前告知房屋瑕疵的,那么,买家可以选择协商调解的方式,也可以选择诉讼等途径,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
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
(1)如果卖家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那么就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质量问题严重,还可以因此解除合同。
(2)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3)如果是房屋存在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出售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否则出卖人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如果是卖家的责任,那么您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您可以选择协商调解的方式,也可以选择诉讼等途径,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您相应的损失。
二手房过户后漏水,卖家要承担责任吗已经办好二手房过户漏水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卖家需要承担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
3、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二手房漏水赔偿协议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