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1、男童自己跌倒受伤 获赔8.8万
2015年5月25日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两岁半的多多在花都区东某幼儿园上学期间跌倒受伤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造成右肱骨下端骨折。2016年8月26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多多为十级伤残、护理期60日。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东某幼儿园认为多多鉴定时间不合理,不构成伤残,申请重新鉴定,但未提供证据佐证,故法院不予采纳。东某幼儿园主张其尽到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了教育、管理职责,但未提供证据佐证,故法院不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为此,东某幼儿园应对多多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东某幼儿园向多多赔偿88228.7元(包括伤残赔偿金69514元,精神损害赔偿10000元等)。
2、女童摔倒骨折 学校被判赔偿8.7万
幼儿园准备午休期间,穿上拖鞋的丹丹(化名)在教室内摔倒,造成左胫骨粉碎性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丹丹的父母称,教室内刚做过清洁地面湿滑,有监控可证明。幼儿园则称,地面铺着垫子不滑,是丹丹的鞋子过大才出的意外。并且,教室确有监控视频,但没有保存。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幼儿园未提供丹丹在事故发生时所穿的鞋子或照片,亦未提供事故发生时的监控视频。
因此,幼儿园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其尽到了管理职责,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判令幼儿园赔偿丹丹包括1万元精神抚慰金在内的损失8.7万元。
3、男童在幼儿园里摔伤头,法院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园方承担全部责任
6岁男童在幼儿园碰伤头部,孩子自述是被两名同学恶作剧拉开凳子所致,家长据此状告幼儿园、“肇事”同学及其父母,索赔经济损失。红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无法提交证据证实伤情系同学所致,故被告同学及其家长不承担责任,被告幼儿园对原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遂判决被告幼儿园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700余元。
4、放学后在幼儿园玩耍,发生事故责任谁承担
原告金某与被告林某为幼儿园的在园学生,年龄均为4岁。2013年7月31日下午17时26分,在园学生家长接幼儿园通知,在幼儿园内召开家长会。会后,金某与林某在幼儿园内滑梯上玩耍,玩耍过程中,林某推搡金某,导致金某从滑梯上摔下,造成左孟氏骨折、左肱骨踝上骨折等损害后果的发生。后,金某家长、林某家长、幼儿园就责任承担问题协商不成,金某家长将林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幼儿园起诉至法院,要求各个被告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8万余元。
调解结案,幼儿园对受害人金某给予了1万元的补偿,金某家长表示接受。其余损失由双方家长承担,幼儿园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5、7岁女童在学校被他人撞成十级伤残
2014年9月29日下午,7岁的小学女生张某某,课间行至教室所在二楼走廊楼梯口处,被其他同学碰撞后倒地并致头部受伤。确诊为“左侧枕部硬膜外血肿、枕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学校未及时组织调查或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虽调查但没有查清事故原因。
云龙法院审理认为,学校未能在事发当天及时有效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并固定相关证据,虽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了相关调查、报警,但没能查清事故原因,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有疏漏,对学生在课间活动期间人身安全问题未能尽到职责范围内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致使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学校赔偿医药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计95179.47元。
参考资料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人民网-男童幼儿园内摔伤 园方被判赔8.8万
参考资料:人民网-男童在幼儿园里摔伤头 法院:园方承担全部责任
在幼儿园受伤赔偿标准幼儿园受伤赔偿标准如下:1、学校应当赔偿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的合理费用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2、如果造成残疾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一、在幼儿园受伤赔偿标准
1、幼儿园受伤赔偿标准如下:
(1)学校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
(2)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二、人身损害赔偿分配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分配标准如下:
1、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那么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2、2、如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那么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怎么赔偿?根据造成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的伤害程度计算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赔偿标准根据造成的伤害程度计算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他教育机构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具体要看孩子是怎么受伤的,以此来判断幼儿园是否存在过错。具体如下:
1、幼儿园有保护孩子的义务,如是幼儿园的疏忽造成的,幼儿园承担全责:《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法定的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如果孩子本身并无过错,作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幼儿园如存在管理上疏漏,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小朋友的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小朋友造成其他学生损害的,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学校监护不利,存在疏忽管理的,也须分担责任,二者之间是连带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再予以明确。原则上,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
3、如果小孩摔伤纯属意外。双方皆无过错。应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如果老师和保育员未擅离职守,已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有时,小孩的跌倒属于瞬间发生的意外事件,如果幼儿园及时通知家长,并在第一时间将小孩送至医院进行治疗,说明幼儿园已积极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怎么赔偿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怎么赔偿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一般需要分情况进行判断。1、如果幼儿园看管不利,是幼儿疏忽造成,则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的过错造成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小孩摔伤纯属意外。双方皆无过错,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
一、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怎么赔偿
1、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怎么赔偿,一般需要分情况进行判断:
(1)如果幼儿园看管不利,是幼儿疏忽造成,则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
(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小孩摔伤纯属意外。双方皆无过错,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孩子在幼儿园受伤的赔偿标准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是轻微伤,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赔偿标准都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2、如果受伤情况严重,赔偿标准应根据受伤情况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
孩子幼儿园骨折赔偿案例孩子在幼儿园骨折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的合理费用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如果造成残疾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的幼儿园受伤赔偿案例 ,还应当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