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3次起诉离婚都失败了,这样的婚姻真不能离吗?
争议焦点:
1、男方曾自己起诉女方离婚三次均未判决离婚,本次能否一次判离婚?
2、2015年8月分居至今的婚内抚养费,能否要求女方支付?
3、男方母亲出资19万多购买的车辆,登记在男方名下,能否在离婚中一并处理男方母亲出资问题?
我方委托人诉求:
重点是离婚、争取抚养权、要求女方支付分居期间婚内抚养费,要求女方承担男方母亲出资买车款,或车辆归我方,我方不给对方折价款。
诉讼结果:
关先生与妻子陈女士感情不和,多次发生争吵,陈女士曾对关先生母亲家暴,双方于2015年8月正式分居。
分居后,陈女士不知所踪,对婚生子也不管不问,婚生子一直由关先生自己抚养。
2015年至2017年期间,关先生曾自己前后三次起诉陈女士要求离婚,但都被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关先生非常苦恼,难道这样的婚姻还不能离吗?
当关先生第四次想要起诉离婚时,却被法院告知,因陈女士非北京市户籍,且关先生无法提供陈女士在京居住证明,所以不予在京立案,需要回陈女士户籍所在地(东北)起诉,关先生没法起诉,一拖就是5年。
关先生因听说元甲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团队帮助过很多人解决了婚姻中的难题,于是联系了元甲律所,经过元甲律师的细心分析发现有办法可以争取将该案在北京立案起诉。
关先生决定委托元甲律所代为处理本案。虽然该案关先生没有陈女士在京居住证明,但元甲律师依据法律规定与立案法官据理力争,最终以关先生户口所在地为管辖法院顺利立案。
开庭时,陈女士依旧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给孩子抚养费,并表示如果离婚也可以,但关先生必须先把陈女士的户口转到北京并支付100万精神损失费,否则不同意离婚。
元甲律师提前将厚厚的一摞证据提交给法院,并充分发表法律意见之后,最终法院并未采纳陈女士的观点,直接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抚养权归关先生,并判决陈女士支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72000元。
车辆虽然归夫妻二人,但二人同样需返还关先生母亲出资购车的19万多万元。
陈女士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二审阶段因为事故较清楚,法院进入先行调解程序,最终确认车辆归关先生,陈女士无需返还关先生母亲的出资款。
拿到胜诉判决后,关先生如释重负,一场纠缠他多年的婚姻终于落下帷幕,孩子抚养权和车辆都保住了,我们不仅不用支付女方任何费用,另外女方反倒要支付我们分居期间的抚养费72000元,远远超出关先生的心理预期,案件圆满结束!
附判决书(部分页面):
案例来源: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元甲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