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赔偿2000万
入狱27年无罪释放冤案赔偿2000万 ,申请国家赔偿金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也要靠点谱,比如起初拟定的700万赔偿金还差不多。这一次直接要价到2234万元,要求按照日赔偿标准的3倍赔给冤案赔偿2000万 他,明显是有些过分了。
张玉环申请的赔偿项目有五个:
赔偿侵犯人身ziyou,赔偿金10171564.5元!
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原则上不超过人身ziyou赔偿金的35%,冤案赔偿2000万 他要求的是100%)!
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
同时,张玉环还要求江西高院在中央电视台以及全国合法媒体前赔礼道歉,恢复其名誉,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虽然我们常说“青春无价宝”,20多年的青春恐怕拿几千万都不换,但那只是嘴里说。既然要赔偿,没有规矩怎么行呢冤案赔偿2000万 ?要按照正常标准计算,不能天马行空。今年5月18日才刚刚最新拟定了日赔偿金标准,规定为346.75元,加上七七八八的赔偿项目,几百万是有可能的。
要求赔偿2000多万不切实际,张玉环是冤案27年没错,但人家也是冤案,凭什么就张玉环一个人特别?人家都正常赔付,你却要求3倍赔偿?那以往的冤案是不是都得回来重新算过?
如果按照这份赔偿单,张玉环将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获得国家赔偿金最多的一起冤案。而且刷新历史记录不说,还超过之前的记录保持者将近5倍。人家25年,张玉环27年,人家2018年,你2020年,凭什么就多5倍?
因此,这不现实!
——据我估计,根据正常计算,张玉环突破记录是可能的,但绝不会超过其第一次拟定的700万元。
我们看看以往的赔付金额:
呼格吉勒图,18岁“见义勇为”被冤为凶手,被捕后仅61天内执行枪决。几年后真凶赵志红落网,18年后洗脱冤情,23年后真凶被执行枪决。但呼格吉勒图的生命永远定格在18岁。最终赔偿金额2059621.40。
聂树斌,20岁被捕,21岁被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21年后真凶浮现,改判无罪,其家属获得国家赔偿金268万余元。
佘祥林,曾被怀疑杀死妻子被判处死刑,后改判有期徒刑15年。11年后其“亡妻”出现,证明佘祥林无罪并无罪释放。其向国家提出1000万的赔偿,最终累计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
陈满,1999年因涉嫌杀人焚尸被判处死缓,入狱17年,2016年改判无罪。申请赔偿金额966万,最终获国家赔偿金275万元。
此前最高记录保持者:
刘忠林,因涉嫌杀害同村18岁女性,被羁押9217天后,2018年宣告无罪释放。获得国家赔偿460万元。
张玉环仅比刘忠林多两年,他的赔偿金可能会高于460万,但绝不至于5倍于刘忠林。700万以内合理。
如何看待申请4100万的天价国家赔偿?李锦莲之前因为“投毒”服刑了19年,在今年6月被改判无罪,如今他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4100万的国家赔偿申请。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约1000万元,侵害健康权的赔偿金10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
这个天文数字的国家赔偿也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此案的定罪和翻案过程相当曲折,历时近20年,经过2次死缓判决,最高法一次调卷审查、一次指定再审,整整3代律师为之奔走。20年的冤案更是长到足以毁了一个人的一生,李锦莲的确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
但是,另一方面,冤案赔偿2000万 我国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和标准,都由《国家赔偿法》做出了较严格的限制,比如,侵害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就是“按天赔偿”——“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每一天的冤案赔偿金,即,284.74元(按今年两高调整的标准)。按此计算,李锦莲冤案的人身自由赔偿部分应该是200万左右,而不是他要求的1000万元。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申请,虽然《国家赔偿法》没有做直接限制,之前的案例标准恐怕难以满足李锦莲的请求。
应该看到,近年中国司法改革进入快车道,清理存量冤案力度空前,从陈满的23年冤案,到今年吉林高法改判的刘忠林25年冤案,再到这次李锦莲的近20年冤案。这些积累了20年左右的冤案平反,也必然带来高额的国家赔偿申请。比如,之前刘忠林向吉林省高法申请了1667万余元的国家赔偿,而这次李锦莲申请了4100万元。
怎么通过国家赔偿制度实现“正义恢复”,补偿当事人被夺走的人生,体现司法机关的诚意冤案赔偿2000万 ?这非常考验司法智慧。
首先,不能将这些申请天价国家赔偿的冤案当事人“污名化”,动辄扣上“狮子大开口”的帽子。这些人在蒙冤20年之后,仍然愿意申请国家赔偿,将自己的诉求在法律渠道内表达,本身就代表了对中国法治的信任。司法机关要对得起这份沉甸甸的信任。
其次,冤案赔偿2000万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冤案赔偿实施的“坐牢=上班”的标准,固然很简便,但很可能没有完全覆盖到公民的真实损失。这在之前很多冤案赔偿时都广受诟病。立法机关能否在充分吸纳民意之后,适时进行修订?从1980年代的《国家赔偿法》的横空出世,再到2010年的精神赔偿进入《国家赔偿法》,每一次改变都堪称中国法治的里程碑。
第三,在法律没有修订之前,对于刘忠林、李锦莲这些长达20年的冤案,还应用足既有司法政策,通过提高精神损害的标准,来最大限度地挽回那些被冤案夺走的人生。
冤案受难者的千万级的国家赔偿申请,目前尚难得到法律的全面支持,但是,人的尊严和国家司法公信是无价的,这是全社会的共识。应该让法定赔偿标准逐渐真实反映中国人的尊严和公正的价值。
来源冤案赔偿2000万 :澎湃新闻网
冤案史中有哪些天价赔偿?有人索赔3300万!昨日下午冤案赔偿2000万 ,聂树斌家人委托律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冤案赔偿2000万 了《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其中提出7项赔偿申请,金额共计13919156.80元,标志着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的国家赔偿程序正式启动。
正义猫注意到,申请中有1200万元属于精神赔偿,如此高额的精神赔偿在司法界也是相当罕见的,那么1200万赔偿究竟高不高呢?
聂树斌于1994年9月被传唤拘留,1995年3月被控诉强奸杀人罪,同年4月5日被河北省高院判决死刑,4月27日被执行枪决。
2005年,犯多起强奸杀人案的王书金落网,供述聂树斌案其实系冤案赔偿2000万 他所为。在种种干扰和耽搁下,直到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庭才宣告聂树斌无罪。
聂树斌家人认为,受害人在错拘、错捕、错诉、错判阶段,人身自由、个人名誉和生命均受到严重侵害,给家人在精神上造成巨大伤害。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河北省高院应对聂树斌案尽赔偿义务。
聂树斌家人表示,自己遭遇的痛苦和折磨难以想象,因为聂树斌案,聂家一直在社会关注的风口浪尖上,家人多次申诉未果,不断燃起希望,又不断遭受残酷打击,聂母常在儿子的坟前大哭,聂父还因此大病一场,而聂家只有一个儿子,无法再续香火。
事实上,赔偿超千万的国家赔偿并不是第一次,钱仁凤案、陈满案、念斌案申请赔偿均在1000万左右,只不过精神损害赔偿的申请与判决金额往往存在很大差距,具体计算方法还需要和河北高院详细沟通。
目前,河北高院已正式受理聂树斌案国家赔偿申请,按正常的程序,接下来承办法官会跟聂树斌家属和律师联系,组织国家赔偿的听证会,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要求,应该在60日内出具国家赔偿决定书。如果当事人不满意,可在决定书做出后一个月内向最高法院申请重新做出国家赔偿决定。
盘点各大冤案国家赔偿情况
1、赵作海案 索赔100万
1998年2月,河南商丘一村民失踪数月,一年后该村挖出一具无头尸体,警方认定为失踪者的尸体,迅速锁定与受害人有矛盾冲突的赵作海,在刑讯逼供下赵作海认罪,赵作海被判死刑缓刑。
2010年4月,已经被“杀害”的村民突然回家,当初他在砍冤案赔偿2000万 了赵作海的脑袋一刀之后,害怕报复逃走了,并非被赵作海杀害。2010年5月,赵作海被河南省高院宣告无罪释放。坐了12年冤狱的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100万,最终获赔65万。
2、呼格案 索赔372万
1996年,呼和浩特一女子在厕所被奸杀,蒙古族男子呼格吉勒图发现后报警,但被警方主观认定为疑凶,在刑讯逼供下,呼格吉勒图认罪,被内蒙古高院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2005年,作案21起,奸杀9名女子的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厕所奸杀案系他所犯,却受到先前办理呼格案专案组人员的干扰。
直至2014年12月,内蒙古高院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彻查严处了参与呼格案的专案组成员。2015年,呼格吉勒图父母申请赔偿372玩,最终获得国家赔偿205万。
3、张高平叔侄案 索赔702万
2003年,张高平叔侄开货车从前往上海,中途捎带一位女孩去杭州,第二天女孩裸死在钱江三桥附近,张高平叔侄被逮捕。经刑讯逼供两人认罪,被浙江省高院分别判死缓和有期徒刑15年。当时办案人聂海芬号称“浙江女神探”,在面对央视采访时说,此案无懈可击。
2005年,浙江女大学生被出租车司机勾海峰杀害,通过DNA比对勾海峰的DNA与2003年被害女孩指甲上提取的完全匹配。勾海峰于2005年被草草处以枪决,办案人正是女神探聂海芬。
2013年3月,浙江省高院宣告张高平叔侄二人无罪。叔侄二人蒙冤十年,索赔702万,最终裁定国家赔偿221万。
4、钱仁凤案 索赔955万
2002年春节前夕,云南一家幼儿园发生投毒案,三名孩子中毒,其中一名抢救无效死亡,负责照看孩子的17岁女孩钱仁凤列为疑凶,在警方刑讯逼供、伪造证据下,钱仁凤因未成年被判无期徒刑。
历经长达14年的申诉之后,云南省高院最终宣告无罪释放。钱仁凤含冤入狱14年,曾索赔955万元,2016年11月,钱仁凤获得国家赔偿172万元。
5、陈满案 索赔966万
1992年12月,海口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与死者有矛盾纠纷的陈满被警方列为疑犯,在刑讯逼供下陈满认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因物证丢失,陈满屡次上诉被驳回。2016年2月1日,最高法指令浙江高院异地再审陈满案,陈满被宣告无罪。
陈满蒙冤23年,出狱后向海南高院提出966万赔偿。2016年5月,海南高院向陈满支付275万赔偿。
6、念斌案 索赔1500万
2006年7月,念斌邻居家两名小孩食物中毒死亡,警方怀疑投毒者是念斌,案件历经8年审查,念斌曾4次被判处死刑。
2014年8月,因警方存在刑讯逼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念斌被宣告无罪。2014年12月,念斌向福州中原提请国家赔偿15000万,最终获赔113万。
7、许金龙案 索赔3300万
1994年1月,莆田县村民在家中被捆绑致死,侦查人员根据足迹锁定嫌犯蔡金森,蔡金森在刑讯逼供下,供述与许金龙等三人共谋抢劫杀人,为了尽快结案当地警方不惜编造大量伪证,对其家人下手逼迫认罪。1999年,四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前后共在监狱渡过了22年。
2016年2月,福建省高院许金龙案,因缺乏实物证据支持,判定四人无罪释放。2016年6月,许金龙四人向福建省高院申请3300万国家赔偿。
聂树斌案以及上述几起冤案,均与警方的刑讯逼供、伪造证据,以及司法机关的审判制度有关,冤案赔偿2000万 我们应该深入分析侦查制度、刑事辩护制度以及审判制度,警方为求破案急功近利,长时间的疲劳讯问、夜间讯问,甚至刑讯逼供,一旦案件被宣告“破获”,尚未等到法院裁判,侦查人员已经立功授奖,而法院很多时候只能无奈地吞下侦查机关做出的“夹生饭”。
而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所做的工作有限,无法接触到关键性的证据,上下级法院的审判和撤销机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容易导致当事人的申诉愿望被无限搁置,造成上访事件时常发生。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人死了给再高的赔偿又有何用?虽说每个时代都有冤假错案,但中国当前正处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需要不断完善刑侦、审判、司法体制,尽量避免冤案的发生!对于判死刑的犯人,应该慎之又慎,不可酿成千古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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