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被抚养人不包括配偶。被抚养人是指未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夫妻有互相扶养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需要扶养的一方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朋友的老公出车祸死了,小姑和小叔要求分割赔偿款和房子,对吗?朋友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的丈夫出车祸死了,小姑和小叔要求分割肇事司机支付了的赔偿款。这是什么道理?首先赔偿款不是遗产。退一万步说即使是遗产,也没有小姑子和小叔子继承的份。尽管小姑子和小叔子与死去的哥哥血缘关系近,是一奶同胞,是第二代旁系血亲,是近亲属。
但从《民法典》有关继承的顺序来看,小姑子和小叔子与死去的哥哥,是兄弟姐妹关系,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父母不在了,死者的配偶如果有结婚证,是合法夫妻,也就是你的朋友,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有子女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子女,你朋友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有嫂子在,小姑子和小叔子无权继承哥哥的遗产。
其次赔偿款,包括死亡补偿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个被扶养人是指死者的父母,父母不在了。指死者的配偶,指死者的子女。死者有没有子女,没有提。有的话当然有份。
死者的配偶,法律上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丈夫死去了,妻子失去了给予扶养的人。肇事司机给予的赔偿款就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
在法律上,在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只有在特殊条件下才有扶养义务。另外说一下分割的房子问题。小姑子和小叔子又是什么理由?
房子是婚后夫妻两人用自己的收入出资购买的房子,小姑子和小叔子无权分割房子。仍是按照继承的法律条款,你朋友继承,小姑子和小叔子无权继承。在一些地方流行一种怪论,丧偶的妻子,不得继承财产。这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有一种情况可能小叔子和小姑子会要分到钱,是父母在,父母分到一部分后,父母去世,父母的那部分就是出意外者的孩子代位继承和姑姑叔叔一起分。父母在出意外者之前去世,小姑子和小叔子凭啥来分赔偿款。
房子的分割是一样的道理。如果说死者的弟弟妹妹非要不讲理,来跟侄子和嫂子争哥哥的死亡赔偿款和房产分割,死者老婆和孩子可以去法院告他们,法律会保护死者家属的合法权利的。
他们这样做是明摆着欺负人家孤儿寡母,我就不信他们要这些财物之前,不查阅法律条文,可以这样说,仅凭常识,甚至是约定俗成的规矩,也轮不到他们继承啊。
所以法律方面的规定不用多讲,父母不在了,第一继承人只能是妻子儿女。而在农村之所以还有人提出这么匪夷所思的要求,估计还是跟心里的男尊女卑有关,因为嫂子是女人,又是外姓人,财产不能由外姓人带走,因为她肯定要改嫁啊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
小姑子,小叔子这样想也就算了,就怕嫂子也认为是自己是外人,心里不那么理直气壮,往往她们会拿儿女做充分的理由继承遗产,其实,她们应该坚定的认为,自己也有平等的权利。自己丈夫的遗产和赔偿,自己和子女一样,具有无可撼动的继承地位!
从道义上讲,嫂子和侄女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作为姑姑和叔叔,应该安慰并帮助这一家才对,他们倒好,反而过来争夺赔偿款和房子,人为了利益不要亲情,不问是非,说起来让人耻笑。
现在有些人就是见钱眼开,什么钱都要争,钻到钱眼里去了,什么亲情都不顾。哥哥死了,侄子或者侄女不可怜吗?不帮他们仅止于了,还要来祸害他们,没有一点人情味了。
一对夫妇,一人去世去世之前没离婚她的配偶是否还有扶养老人义务因为儿媳与公婆没有血缘关系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所以没有法定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的赡养义务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了赡养义务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可以继承相应的遗产。
夫妻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有一定要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吗,法律上有没有这方面的条文吗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你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有抚养对方义务,指的是如果夫妻一方生病,残疾,另一方有扶养义务,对于对方父母法律没有规定。
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你说的孩子,孩子都未成年,自己都需要父母抚养,怎么去赡养老人,所以你问的不存在。
如果夫妻一方父母有财产,一方去世,一方尽到赡养义务,法律对赡养方有倾斜,具体规定如下
如果丧偶一方在配偶去世后,对配偶的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配偶父母去世后,可以做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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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被扶养人是否包括伤亡者的配偶,?如果包括,如何给付抚养费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退休老人71岁发生交通事故死亡,需要赔偿的项目有?老人有一73岁的老伴,有没有扶养义务?赔偿的项目有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医疗费(如果当场死亡应该不存在)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死者的配偶是扶养义务人吗 ,需要支付老人的老伴生活费,对于73岁的老人应当支付7年的生活费。
根据《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