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法律分析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伤残1到10级赔偿标准是: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伤残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具费;10、被扶养人生活费;11、康复费;12、护理费;13、后续治疗费;14、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到第10级,每级相差10%。
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他伤残等级为6级—10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到10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退出工作岗位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10级伤残标准金额赔偿表一到十级伤残赔偿金额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1、伤残津贴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按月发放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标准为本人工资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的9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工伤待遇
1、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工伤待遇
1、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工伤待遇
1、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本人工资。
五级工伤待遇
1、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支付,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8倍;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支付,标准同上。
六级工伤待遇
1、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支付,标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倍;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支付,标准同上。
七级工伤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支付,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倍;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支付,标准同上。
八级工伤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支付,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倍;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支付,标准同上。
九级工伤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支付,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支付,标准同上。
十级工伤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支付,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支付,标准同上。
伤残职工除了以上赔偿,还享有以下待遇:
1、停工留薪期工资
该工资按正常工作时的工资为标准由单位发放。根据受伤情况,不同部位的伤享受不一样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生活护理费
该费用需首先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并确认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3、工伤医疗费
由社保中心核准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4、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住院天数计算,每天30元。
5、残疾器具辅助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不在当地就医的食宿、交通费
在离开城市就医前,需先经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后,才可报销该费用。其中住宿费的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费的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伤残赔偿标准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
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表赔付标准 ;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 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