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已退休仍有收入有误工费。受害人如果在外面有工作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不管有没有退休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都可以要求误工费。《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的解释》第二十条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被车撞了退休有误工费赔偿吗?一、 被车撞了 退休 有误工费赔偿吗? 退休年龄 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 丧失劳动能力 的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误工费不予支持;对受害人有充分 证据 证明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因损害而导致其误工收入减少的,误工费则应综合多种因素酌定。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 侵权行为 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 死亡赔偿金 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 工资 、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 知识产权 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人身损害赔偿 范围】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是可以索要 工伤 赔偿的,那么当在非工作期间受到了伤害,也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索要误工费以及 医疗费用 ,误工费一般会根据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来决定,当双方因为误工费的原因产生纠纷时,也是可以通过 诉讼 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交通肇事退休人员需要赔误工费吗律师解答对交通肇事中受伤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的退休人员一般是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但若其确因该事故影响了工作收入,则应当赔偿误工费。根据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退休人员有误工费赔偿吗【法律分析】
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要赔偿。误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包括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后的有偿劳动。因延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应视为延误一切劳动或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包括延误退休人员正常有偿劳动而减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员受伤后,退休费用以外的其伤者退休有误工费吗 他劳动收入减少,属于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的责任人应当按照行业人员的收入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