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因疫情原因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火车票、飞机票退票手续费操作指南
6月16日晚,北京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应急响应上调为二级。在北京疫情影响下,不少原计划出差、出游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的旅客不得已选择取消行程,能否免费退订成为旅客关注的焦点。
为配合北京市做好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提升到二级的疫情防控工作,铁路部门和部分航空公司出台相关退票免收手续费的措施。
铁路
铁路部门决定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自2020年6月17日0时起,旅客在车站、12306网站等各渠道,办理2020年6月16日24时前已购的进出北京地区各次列车有效车票退票时,均不收取退票手续费。
航空
受疫情影响,北京进出港航班数量大幅下降。截止发稿时,北京两机场共取消航班达1255架次;其中已取消615架出港航班,取消率67.14%,取消进港航班640架,取消率68.38%。
目前,首都机场大部分航线已执行最新的出京政策,即旅客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登机。如果目的地能够接收暂无核酸检测报告的旅客,这些旅客便可通过扫健康码、行程码来办理值机手续。但多名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人员表示,政策变动性较大,建议旅客非必要不出京,要出京应携带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早些时候,不少网友通过社交媒体发表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了对北京相关航班高额退票费的质疑:受疫情影响,多地推出对北京来访旅客的隔离政策,非常时期,机票退改为何不能按实际情况给予特殊处理?
对于北京相关航班免收退票手续费的情况,有媒体致电了国航、东航等客服人员。
国航客服人员表示,乘客的旅行日期在6月16日(含16日)—6月30日(含30日)之间,购票日期在6月16日(含16日)之前,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的,可免收退票手续费。如果在航班起飞后,提出申请,则扣除相应的费用。
东航客服人员表示,东航针对北京地区始发航班,根据乘客在机场开具的证明,就可为旅客全额退票,出发日期不限。
南航客服人员表示,6月14日前从南航官网购买的从北京出发,行程在6月14日至6月30日之间的,可申请自愿退票,不收手续费。
海航客服人员表示,乘客在6月15日(含15日)之前购票,6月14日(含14日)—6月30日之间乘机的,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位置,航空公司可为旅客全额免费退票。
截至6月17日下午,已有包括国航、南航、海航、东航、中联航、首航、山东航空、吉祥航空、祥鹏航空在内的九家航空公司,对近期涉北京航线提供免费改签退票服务,其中首航及山东航空均需提交当日乘机人本人健康状态相关证明。
飞机延迟起飞多少时间要赔偿飞机延迟起飞要赔偿的时间各个航空公司不同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具体如下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
1、中国国航飞机延迟起飞的补偿条件及标准如下: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国航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国航将根据延误的实际情况,向旅客提供经济补偿。
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
2、南方航空、东方航空飞机延迟起飞的补偿条件及标准与中国国航类似。不过,东方航空的补偿条件中多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了“商务” 造成的航班延误或者取消这一补充条件,对旅客进行补偿的可能是东航自身,也可能是东航的地面服务代理人。
3、海航航空飞机延迟起飞的补偿条件及标准为: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属海航原因造成的国内航班延误,海航将根据航班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向旅客提供经济补偿。
海航原因导致航班延误4(含)至8小时之内,补偿人民币200元或者等额积分;海航原因导致航班延误8小时(含)以上,补偿人民币400元或等额积分。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十九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承运人的航班。
因承运人的原因,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第五十八条 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可由旅客自理。
第六十条 航班延误或取消时,承运人应迅速及时将航班延误或取消等信息通知旅客,做好解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客票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
旅客未能出示客票、客票不符合规定或者客票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同意旅客不经其出票而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同意旅客不经其出票而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或者客票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声明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航班延误
海南航空退票政策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涉及成都进出港航班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2021-07-28 17:12:00
尊敬的旅客: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尽可能为旅客提供便利,体现民航真情服务,根据成都新冠疫情防控现状,现下发海航控股、大新华航空涉及成都进出港国内航班票务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1 适用范围
1.1 适用出票日期:2021年7月28日(含)之前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
1.2 适用航班日期:2021年7月28日(含)至2021年8月17日(含);
1.3 适用航班:由海南航空(HU)、大新华航空(CN)实际承运的涉及成都进出港国内航班和海南航空(HU)、大新华航空(CN)为市场方涉及成都进出港国内代码共享航班。
2 客票处理方案
2.1 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手续
2.1.1 如您在航班离站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2.1.2 如您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按照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2.1.3 如您在我司官网购买的客票,请在官网点击“其他原因”提交退票申请。
2.2 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2.2.1 如您在航班离站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9月29日-10月10日之间的航班除外)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如您的客票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之间的差额);如您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要求变更至2021年9月29日(含)至2021年10月10日(含)之间的航班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2.2 如您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将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2.2.3 办理免费变更业务地点:您通过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海南航空呼叫中心、海南航空官网(含官网APP)及官网OTA旗舰店购买的客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您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客票或您购票渠道无法办理免费变更业务时,可在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或海南航空呼叫中心办理。
2.2.4 如您需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2.3 已购买随心飞产品客票的旅客,如符合本方案免费退票、变更条款的,须在原出票渠道自助办理非自愿退票,并注明疫情原因影响,经后台人员审核符合则予以通过。
本方案自2021年7月28日起生效。请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了解出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航班延误的有关补偿规定国内航班延误的有关补偿规定是由各个航空公司具体制定。
中国民航总局在《航旅指南-航班不正常时旅客权利》中规定:
航班延误时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旅客享有:
知情权(有权获取信息);
选择权(可选择换乘同一航空公司的其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他航班,也可选择换乘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还可以选择退票);
索赔权(航空公司按照延误责任进行一定补偿,包括住宿、餐饮、交通等)。
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航空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航空公司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遇到航班延误有些旅客不理解,认为航空公司没有尽力或不愿意作为,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建议双方加强沟通,增进理解。
航班延误航空公司和旅客都要承担很大损失。有时航班延误原因比较复杂,即使是航空公司原因,也不能完全控制和迅速解决,甚至连发布准确信息都比较困难。
航班延误时,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我们希望您与航空公司同心协力,尽可能缩短延误时间,以减少双方的损失。
当航班延误时,您应以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一些旅客采取了罢机、占机和毁坏机场、飞机设施、殴打工作人员等不正当行为,不仅自己不能顺利成行,也影响了其他旅客的旅行,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机场公安会严肃处理。
扩展资料
为推进《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实施,建立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民航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工作程序》。2017年1月1日起,旅客将可以向民航局申请对航班延误、取消原因进行确认。
程序施行后,旅客可登陆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网站自行填写《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申请单》,向民航局申请确认所乘航班的延误或取消原因。程序规定,申请应自客票载明乘机日期之日起一年之内,由旅客本人或其授权人提出,并提供旅客订座或乘机凭证(包括电子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航局-航班不正常时旅客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明年起航班延误取消可查原因
飞机延误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延误补偿》要求,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的航班延误必须给予乘客补偿。其中,航班延误时段分4小时至8小时、8小时以上两种,补偿标准在100元至200元之间,各个航空公司可根据自己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的经济实力确定各自补偿的标准。例如,延误4小时至8小时,既可以补偿100元,也可以补偿150元甚至是200元。而延误8小时以上,补偿金额不超过200元。
我的机票别人给我买的,我又改签了我现在要退票这个钱退回哪里?“我的机票退款怎么还没到账,航空公司还退不退了”,相信这是最近一段时间里不少人的疑问。
自1月下旬开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边是众多旅客主动取消了春节期间的出行计划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另一边,航空公司也因客流下降、政策限制,陆续取消、合并航班。
尤其是1月23日中国民航局率先公布免收退票费,一时间,各家航司的主要工作,都从保障春运转变为处理旅客退票退款。昨天民航局砍国际航班的通知下发后,预计又将有一大波退票工作袭来。
退款为何到账慢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
航旅圈了解到,有不在少数的旅客,在1月底就已经提交退票申请,至今未能收到退款。
其实航空公司退款慢,也并不是最近才有的情况。
网上曾有科普内容介绍,“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你每买一张机票,就有一个陌生人要因此失去几秒钟”。而在退票时,可能会有好几个陌生人要因此失去几秒钟。
目前常见的客票,可以分为BSP客票和航司B2B/B2C客票两类。
前者常见于机票代理销售的机票,旅客提出退票后,代理人在中航信的系统里进行退票操作。如果旅客为非自愿退票,还需要旅客订座记录PNR中出现UN项(航班取消或变动)或延误等标识,才能完成退票操作。完成申请后,应退金额会计入本期账单,航司会在结算周期之后向代理人打款。
此时,有些代理人会先行垫付票款退给旅客。但如果代理人手头上的资金比较紧张,就要等拿到航司退款后才能退给旅客,这也是旅客找代理人退票后,总要等很久才能收到退款的主要原因。
第二类航司B2B/B2C客票,常见于旅客直接通过航司官网等官方渠道预订的机票。旅客在提交非自愿退票后,信息会交由人工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环节至少会有三人完成。首先是“一审”,工作人员会判断是否符合非自愿条件,通过后由“二审”再次进行核对。经过两人审核后,退票申请会到达航司财务人员手上,财务审核后,操作打款,这笔账就会到达订票人手中。
通常情况下,旅客如果选择自愿退票,那么系统会自动扣除相应的退票手续费无需人员审核,旅客最快在2-3个工作日就能收到退款(银行退款通道拥挤除外)。
在这次疫情期间,不少旅客按自愿退票提交了申请,理应被扣除手续费。但有不少国内航司,响应民航局号召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安排人工审核这些自愿退票,没有收取旅客退票手续费。
而选择非自愿退票,由于需要人工审核,退款到账周期在3-15个工作日之间。
不过,如果财务人员发现公司账上的资金不太多了,那就只能将这笔退款先记录下来。此时,旅客就要开始排队等待退款。(就像排队等待ofo退押金那样)
航司票代各有难处
目前,退款仍未到账的旅客,很可能就是遇到了航司资金紧张的情况。
据多家航司的债券募集说明书,我们整理出部分航司的退票情况和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东方航空截至2月18日为旅客免费办理退票金额预计达40亿元,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的流动货币资金为9.5亿元;
四川航空截至2月9日已接受旅客退票95.86万人次,退款金额10.02亿元(客均退款1045元),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的流动货币资金为10.45亿元;
厦门航空1月20日至2月5日累计退票金额约6.5亿元,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的流动货币资金为4.92亿元;
春秋航空1月24日至2月29日预计退票金额约6.24亿元,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的流动货币资金为82.35亿元;
深圳航空1月20日至2月5日累计退票金额约5亿元,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的流动货币资金为9.15亿元。
可以看到,不少航司的流动资金(包括现金、银行账户余额等)维持在10亿元左右,部分航司的流动资金数额甚至低于退票金额,没有披露资金情况的更小的一些民营航司,情况就更糟糕了。
面对突然大规模出现的退票需求,航司本身账上余额有限,而疫情导致航班取消收入降低,使得航司面临巨大的压力,退票到账周期会比平时更长。
其实,即使是阿联酋航空这样“不差钱”的大型企业,在面对航班取消收入减少、退票需求激增的双重“夹击”下,也表示预计退票到账周期将长达90天,以有时间“喘口气”。
而航司不能及时退款,除了旅客不好受,部分代理人更是在“夹缝中”生存。
有代理人告诉航旅圈,一些在OTA上做分单的代理人(旅客下单后OTA指派给代理人,OTA周期性给代理人结清款项),由于旅客申请退票后OTA已将票款退给旅客,而代理人向航司申请退票不能及时回款,无法及时收回的机票款项已经达到上百万,目前面临严峻的流动性困难。
不仅退款到账周期长,一些航司更是推出强硬政策,把原本要给机票代理人的退票款充值到代理B2B账户里,代理只有在销售这家航司机票时候才能用于抵扣,而且每天能抵扣的限额只有1000元。
“这意味着,如果海航欠海航航班因疫情取消赔款 你的退票款有100万,每天只能抵扣1000元,意味着要用三年多才能还清。”一位销售海航机票的代理对航旅圈透露。
代金券限制多,成烫手山芋
最近一段时间,不少外航则推出了代金券(EMD)来替代退票费。
其中,一些航司退给旅客或代理人的“代金券”,限制重重,包括但不限于:仅限旅客本人使用、需要在一定期限内使用、旅客后续订票需要补差价等。
一些旅客担忧,先不说这份“代金券”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是否有时间去旅行、这家航司是否有向往的目的地的航线,疫情下航空公司自己也是艰难生存,尤其是国外航司受到的影响可能会大于国内航司,“万一倒闭歇业了,到时候我找谁去呢?”
对于航司只退“代金券”行为的合理性,航旅圈咨询的法律专业人士认为,对于这种“商家因不可抗力无法提供服务是否必须退款(现金、银行账户、移动支付账户)”的情况,目前国内相关法律并无针对性的条文规定,主要还是要看交易双方的合同,也就是航空公司运输总条件。
航旅圈翻看了多家航司的运输条件,发现三大航中,东航表示票款按票面显示的付款方式退还;国航表示票款将按照原支付方式进行退款;南航则未有明确说明。此外,海航的运输条件中也未有明确说明。
这意味着,若运输合同中未明确按照原支付方式退款,旅客想要拿到退款而不是代金券,那就会比较艰难。
当然,在这场疫情之下,航司确实受到了非常大的冲击,代金券替代退款也是无奈之举。
但一些航司现有的代金券使用条件过于严苛,例如仅限6个月内本人使用,过期作废。目前全球疫情还在上升阶段,疫情何时控制住、各国何时解除入境限制都还是未知。过于严苛的使用条件,是航司把更多的风险转嫁到了旅客身上。
航司在退还代金券时,其实可以考虑适当放宽使用限制,比如允许旅客将代金券转让给直系亲属、延长代金券有效期(爱尔兰航空的代金券有效期长达5年)、代金券可分多次使用等等,甚至可以承诺旅客未能使用的代金券可在一定期限后折现。
此外,海航、卡航、土航等公司已表示,旅客若选择退代金券,航司还额外赠送一定的额度。这样的措施看似航司吃亏,实则也能取得更多旅客的理解,有更多旅客会选择退代金券,航司的资金压力也会更小。
眼下疫情给行业带来的伤害,早已不是航司、代理人、旅客任意一方所能承受的,只有各方相互理解和尊重,民航业才有可能更快地渡过危机,而不是在无尽的“投诉”和“被投诉”之间消耗精力。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