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1、广东岭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B区五楼
机构负责人姓名:谢夏德
联系电话:0769-22317719
2、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谷涌工业区107国道西路二巷16号
机构负责人姓名:程时和
联系电话:0769-22707837
3、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银丰路10号财津银座大厦A座七楼
机构负责人姓名:孙自堂
联系电话:0769-22993332
4、广东链信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银丰路北侧金运楼02号二楼
机构负责人姓名:王军
联系电话:0769-23198113
5、广东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详细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学院
机构负责人姓名:唐剑频
联系电话:0769-22896222
6、广东正航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光明路25号
机构负责人姓名:曲春冰
联系电话:0769-22255855
7、广东至信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副楼一层单位
机构负责人姓名:周云安
联系电话:0769-22991733
8、广东德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八达路140号恒丰商业大厦1201室
机构负责人姓名:王艾平
联系电话:0769-23362257
下图为司法鉴定流程图:
扩展资料:
办理司法鉴定业务要提交材料: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107号)第十二条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的规定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法律服务网-司法鉴定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司法局-办理司法鉴定业务指南
在东莞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去哪里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进行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中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需要知道影响赔偿金大小的关键因素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5条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影响残疾赔偿金大小的因素有三个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伤残等级。
一般而言,伤残等级越大,那么残疾赔偿金数额也就越高,反之,伤残等级越小,残疾赔偿金也就越少。以深圳2014年最新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为例,城镇标准深圳十级残疾赔偿金为89306元,而九级残疾赔偿金为178612元,虽然只是一个级别的差距,但是相差近10万元。 伤残鉴定需要律师指导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 1、律师可以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判断是否构成伤残等级。 2、律师可以指导受害人选择对伤残鉴定获得等级或是获得更高鉴定等级的鉴定机构。 3、律师可以协助受害人选择恰当的时机进行伤残的鉴定 4、律师可以根据伤残鉴定可能获得的等级协助受害人采取诉前保全等法律措施,防止日后致害人不能履行赔偿义务。 5、伤残类案件涉及残疾赔偿金的赔偿,而残疾赔偿金的赔偿计算复杂,有的甚至涉及多等级伤残赔偿金计算,受害人没有计算的知识和能力。 事实证明,对于伤残类案件和死亡类案件,唯有在专业律师的法律细致指导下,受害人一方方能获得理想的法定赔偿款,并提高索赔效率。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先打官司后收费,没有拿到赔偿款不收任何费用!0元为你打官司。
请问专业人士,东莞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单位是人保,人保对伤残鉴定机构是否有专门指定的?只有康怡鉴定应向交警提出鉴定申请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并由交警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保险公司一般不介入鉴定手续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除非对鉴定结论发生异议。如果被鉴定人不同意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以要求交警另行委托有资质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的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去哪里鉴定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两种委托方式:
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根据办案经验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这种情况下伤残鉴定结论很难被推翻,如果对受害者一方不利,则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东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