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改变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改变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
3、企业改变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变更劳动合同是指什么需要的条件有哪些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改变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改变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改变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改变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改变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了一定的变化,需要做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由于自然灾害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法定条件有哪些一、 劳动合同变更 法定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改变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 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有如下情形: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 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改变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 二、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变更合同吗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规定的深层含义是用人单位运用规章制度管理职工受法律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规章制度必须具备合法性,即制定程序合法和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是指规章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听取职工或职工代表意见,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内容合法是指规章制度的具体条款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是要把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与用人单位的实际相结合,既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又要适应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依照《 劳动合同法 》第35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不管是怎样的合同,其实都是可能出现变更的情况。而劳动合同较为特殊,实际在变更的时候需要符合的条件也有一些不同。但无论怎样对合同的变更都需要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行。变更劳动合同之后,也是要采取书面形式对变更的内容作出约定。